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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再談「反媒體壟斷」這個假議題

談之前,請讀者先看我已論述過的「略談旺中投資蘋果日報案」、「Google躲過FTC之劫」二篇。

然後請再看蘋果日報的投稿「媒體本質在溝通(周宇修)」

姑且不提周律師提出的所謂「螺旋理論」沒啥解釋力,以及他將大法官釋憲文中「…通訊傳播媒體是形成公共意見之媒介與平台…,故政府機關應「確保社會多元意見得經由通訊傳播媒體之平台表達與散布,形成公共討論之自由領域」解讀為「買兩份報紙,並不會因此讓兩個觀點開始相互對話,而無法產生出更新的火花。…就此,政府的介入實有必要。」這種莫名其妙的邏輯跳躍與錯誤。

在此我略述一些個人的看法:

1. 媒體在多數時候是消費性內容供應商,並未形成任何公共意見。媒體本身也不存在法律上責任,提供「政治論述的公共空間」。
試圖為媒體披上此枷鎖的學者,不過是將個人偏好硬加在他人財產權上,是一種對他人財產權的侵害!

媒體說穿了不過是一種提供某種類型服務的股份有限公司,是私人所有的產權,與王品集團提供的餐飲服務、鴻海集團提供的EMMS代工服務別無二致。媒體如果提供的服務不受市場口味歡迎,自然要自行承擔財務上的損失,無勞外界來下指導棋。反過來,當政府真如這些學者團體介入指導,侵害其「使用權能」而造成私人媒體公司虧損時,試問這些公務員乃至於學者,是否願意拿出真金白銀來分擔損失?還是屁股拍拍一副不甘大爺的事?這些媒體股東情何以堪?更甚者,政府動不動就要介入市場只會嚇阻更多潛在欲進入台灣市場的其他新媒體,其後果反而是讓台灣更「一言堂」,而非這些學者團體所希冀的「百家爭鳴」。

我於前文已提過:

台灣藍綠媒體市場區隔還蠻明顯的。這不是什麼大問題,美國媒體左派(如NYT)、右派(如Fox News)也是壁壘分明;這也不是媒體邪惡,市場導向、利之所趨罷了。

換言之,從經濟分析角度來看,假設A媒體專攻A’市場,B媒體專攻B’市場;今天若A決定轉向B’,則其最主要的成本就是必須放棄A’所帶來的盈利。例如男人幫(FHM)今天假如要切入商業周刊的市場,在不推出新報刊雜誌的前提下,其勢必要放棄的是男人幫既有市場的利潤。

從這角度看,一家走中立八卦路線的壹傳媒,假如因為幕後老闆換人而要改走親中國路線的藍色市場,則必然新壹傳媒得失去部分既有客戶的盈利,而這就是壹傳媒轉型的成本。此轉型與前假設例子並無差別。淺顯的道理,連路邊攤小販都懂。

而市場觀察告訴我們,頻譜兩端點的觀眾數量相對較少,中間地帶者居多。若蔡衍明等人買下壹傳媒後,將其轉型為深藍媒體,則勢必要面對收入減少;同時,在競爭之下,蘋果與既有深藍媒體(旺旺中時)打起擂台,經濟學告訴我們假若市場結構無太大變化,結果是二者租值都一起降低,首當其衝的損失者是蔡衍明等人。

再想想私有產權,假若有人投資失利,是出於資訊不足、愚蠢或刻意為之,都與非股東的第三人無關。蔡老闆商場征戰多年,如果連這點道理都不懂而產生損失,那也是他自做自受,學生的抗議遊行都顯得無關痛癢。

換言之,周律師宣稱的「…然而,這種需要以溝通、互動才能實現的理想,考量到媒體產業的特性、外部性的交互作用,以及全球化下的市場供需分配,甚而單純的競爭行為,都無法確保媒體事業提供此種傳播內容。…」只是緣自於他自己對於市場經濟的認識淺薄。

如果沒有能力在科學上解釋人類經濟行為,就別奢談改造社會。

2. 壟斷分析:

我在「略談旺中」一文中強調過,壟斷可取的定義不是看市占率、也非看monopoly power,而是看供應者是不是面對一條右下傾斜的需求曲線,得以覓價(price searching)。但此定義來看,世界上任何人都或多或少壟斷了一些東西,只是所壟斷之物不見得在市場上有價能成交。

比如金城武壟斷他自己的長相,價值不菲;小弟我壟斷的長相則賣不了錢。

而多數行業進入成本並不如金城武長相那麼高,更常見的,是隨著科技發展,進入成本越來越低。媒體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網路興起後,世界上多數新聞媒體獲利大幅下滑,是不爭的事實。從經濟學的含意來看,網路上的免費資訊殺得媒體措手不及,各個媒體的租值也都大幅下降;同時,網路的方便性如blog、twitter、facebook、youtube等,讓進入媒體市場提供內容服務遠比20年前容易許多,這表示媒體壟斷力是大不如前。

科學驗證除了看媒體收入外,看看媒體的一般廣告時段售價普遍下降,以及連新聞媒體都開始勤於打擊非法轉貼,就是證明。

如同我前文說過:

…蔡老闆同時擁有旺旺中時與部分蘋果的租值是不如想像高的,但潛在競爭對手進入媒體市場卻越發容易,從經濟分析來看何來壟斷之有?這些學生與抗議人士,顯然是杞人憂天了!…
…媒體會變一言堂?當然不會。
台灣有既有的深綠媒體(自由時報)。而蔡先生假若真將壹傳媒變成中時,則空出來的市場反倒是可以吸引其他人進入經營。…

再次強調,從媒體租值不斷下降,可以證明媒體壟斷力受客觀環境影響是江河日下,在這前提下,談媒體壟斷完全是個假議題!是一群壓根不懂「何謂壟斷」的外行人上演的鬧劇。

3. 外部性理論是個錯誤的經濟學理論,台灣學者還停留在這個程度實在很悲哀。

天底下沒有哪件事情不存在外部性,經濟學家張五常曾舉「鋼琴大師練琴為例」:大師練琴,鄰居難免會聽到琴聲;假設鄰居的邊際用值是在聆聽第3小時開始為零,則前面2小時是外部性利益,請問大師是否該收費?反之,若大師一練琴都是5小時起跳,則後面的3小時對鄰居是外部性成本,是否大師要反過來賠錢給鄰居?難道政府該介入?

從這例子可以看出外部性理論的荒謬與不可取。

另一例我在前文曾引用,即張五常指出:

「经济学者老是喜欢改进社会,老是认为自己聪明人家愚蠢吧。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英国的A. Walters到西雅图华大造访(此君后来作戴卓尔夫人的顾问,改革了英国),跟我在学校的饭堂进午餐时,另一位也正造访的经济教授坐下来共膳。这位不速之客二话不说就批评科斯定律,说狗吠之声扰人清梦,但从来没有在市场成交过,科斯是胡说八道。我心中有气,也二话不说地立刻回应:「狗吠之声天天在庞大的市场成交,教经济你怎可以不知道呢?住有花园的房子可以养狗,但住公寓则说明不准,狗吠之价早就算进住所之价或租金之内。」Walters在旁听着,大声叫对。
说过了,市场是奢侈的玩意。我们不能期望每声狗吠都算价,或声大声小用仪器量度然后统计。就是上文提到的公路,车辆互相干扰,要厘定一个公路租值最高之价不容易。理想的市场不存在,而假设交易费用是零不会有市场。这是真实的世界。说这里那里需要政府干预的外部性出现是说之不尽的。我们知道的,是因为有众多的利益团体存在,外部性的言论可以提供借口,要求政府干预而方便了混水摸鱼的行为。这也是真实的世界。」

鋼琴大師造成的外部性,市場經濟一樣處理得很好,一如媒體市場一般。不喜聽鋼琴聲者,自然不會購買每日練琴5小時的鋼琴大師旁的房屋;而大師的粉絲們則會熱切希望買下大師鄰近物業,好天天享受天籟。如後者人數較多,則推升的房價是大師所造成的外部性利益的市場定價;大師本身住屋也會間接漲價,同時大師也會享受到識貨人當鄰居的快樂(或被粉絲包圍的恐怖)。

此例要強調的是,經濟學上外部性理論不具備科學解釋力,且是一套毫無邊界的理論。論者可以永遠延伸下去但卻什麼也解釋不了。

所謂反壟斷者,除了混淆甚至搞不清楚法律上與經濟學上壟斷的定義與相關理論外,時時拿出來說嘴的外部性理論更是站不住腳。我們無法期待拿一個錯誤的理論可以得到正確的解釋或方案。

4. 內容管制的邊際分析

邊際分析談的是邊際上轉變時,人類行為的改變。

一個多項因素組合的產品,當其中一項受到價格管制時,在經濟學自私假設–侷限條件下爭取最高租值–的驅動之下,其他項因素產出跟著在邊際上產生變動。這個價格管制,不僅僅是市價或量的管制,也包含質(quality)的管制。

簡單說,一個電視節目組成因素有:藝人、劇情、畫面以及呈現技術四者。當藝人受管制時,在競爭下節目必須靠另外三者加強以獲取收入最大化。當劇情受管制時,則電視節目就會傾向走明星偶像制度與旅遊風光節目避免租值減少。

過去白色恐怖時期的電影與現代中國大陸的電影都是因為劇情受管制,才塑造出二秦二林乃至於現在處處是明星、名模的景象。

如台灣媒體真如周律師所建議,務必讓不同意見在同一份媒體上出現,則為了收入最大化,該媒體很可能乾脆兩種意見都不報導,改來報導風花雪月的名人八卦或更暴力血腥的社會新聞。

危言聳聽?一點都不。民國40~70年代的報紙因為受政府的政治言論管制,政治論述不能亂報,媒體就改往腥羶色社會新聞,造成的新聞亂象遠勝於壹週刊帶來的狗仔文化,最後在2001年以「璩美鳳偷拍光碟案」迸出燦爛火花。讀者大可自己到圖書館翻找當年的報紙,例如只要追「牯嶺街少年殺人一案」即可知道1961年的媒體就有多狗仔,連死者劉敏寫給曾就讀建中的兇手茅武的情書,都全文刊出!說肥佬黎引進狗仔文化,污染台灣媒體,這段話實在是侮辱了當年的新聞從業人員了!

另可見,大陸牛奶品牌商規範收購牛乳的蛋白質含量標準,就會引發不合格酪農提供加了三聚氰胺或其他添加物的牛奶。

上述二例就是經濟學的科學解釋力的證明之一。

最後,此文重點只有一個:許多批判媒體怪獸,要政府出來管制的論者,其實壓根不懂市場經濟原理,而他們現在主張的措施,只會帶給全民負面的效果,如英文所稱:unexpected consequence。這負面效果包含–讓新媒體更不敢設立或進入、讓政府更有理由介入產業做micro management、讓少數團體綁架他人對自有財產管理的權能。

其實我很好奇,不少反對媒體壟斷的學生,跟「文林苑」反對拆屋主張要保護私人產權者是同樣那些人。為何自己就可以侵害媒體股東產權,但卻不允許合法取得多數住戶同意而都更的建商侵害一家產權?如此雙重標準,透露著的只有自私與無知,而此二者又是他們不屑的,真是黑色幽默。他們造成的成本,讓同意戶承擔,也讓這些媒體股東與閱聽消費者承擔。

「為什麼我要為他們的愚蠢承擔成本?喔~原來這就是民主的本質。」我不禁這樣想。

再強調一次:如果自身學識尚無能力"解釋"人類行為,就奢談要"改造"社會,結果往往只是災難。

延伸閱讀:
貪汙的一般性理論(上)
貪汙的一般性理論(中)

105 replies on “再談「反媒體壟斷」這個假議題”

多謝元兄解惑。

金控何解?金融控制嗎?有什麽業務是金控才可以經營的而銀行不可經營?

張天師翻譯Public Goods為共用品,而非公共財。我以為是正本清源的妙譯。新版天書解釋Public Goods是把顧客分離的費用太高而不得不依附在私用品(Private Goods)上,完全推翻了政府經營的必要。

天師對水,電,通信政府專營較多的解釋是役地權的問題。這產權由市場處理交易費用頗高,轉由政府處理,費用較低才合算。但原則上這役地權政府用法律判定即可,不必自己經營。而現實中很多阻撓役地權的正是這些有法律維護的壟斷企業。可見政府的真正職責還是在於降低交易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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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是「金融控股公司」的簡稱,英文是:finance holding company。

簡單說,政府希望將一些金融集團統一在一起,由一家金融控股公司100%控制旗下所有金融公司,諸如銀行、證券、保險公司等。

台灣的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宣稱:「為發揮金融機構綜合經營效益,強化金融跨業經營之合併監理,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並維護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法。」是不是真的有如此神效?我不清楚,或許對某些集團來說是脫了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我想你指的張天師應該張五常。

我認為他的經濟學造詣的確很高,而且不同於許多有名的學者。但我想我還不致於稱呼他「天師」,稱「大師級人物」應該是名符其實。另一方面,我想,「天師」在台灣或多或少是有貶義的。

其實我更喜歡張五常博士論文指導教授 A. A. Alchian的書籍與論文,讓我獲益良多。當然搭配張五常的不同見解,會有更深一層的體會。

有關役地權的解釋我也看過,有他的道理,也能解釋一些事情。

不過台灣大大小小民營的「加水站」,特別是在自來水質很差高雄一帶,我認為某種程度上與張五常地役權的解釋是有不同之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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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不能 “解決" 裙帶資本主義,但可以 “解釋" 裙帶資本主義之後,為什麼會有那些尋租的行為。"現象解釋" 可以客觀,但 “問題解決" 是主觀的,要怎樣才叫 “已經解決"? 對市場上的消費者而言,只要可以滿足所需,就算 “解決",不管是誰當政、甚至有沒有政府都無所謂。但對政府或政權而言,"解決" 的意思,可能是政治資源已經分配妥當、這次有沒有當選、壓力團體不要再抗議…等等。

科學只能中立的解釋它可以解釋的現象,科學沒有自大到認為自己可以解釋 “任何現象",既然客觀上無法解釋所有的事,人們又如何能主觀的認為,科學可以或應該 “解決" 所有的事? 你解不解決得了,關科學什麼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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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經濟學在這件事上,無法證明並排除一切可能的裙帶資本主義…

所以,若僅僅是因為經濟學這門科學,"無法證明並排除一切可能的裙帶資本主義" 就要另尋它法,只怕永遠也找不到所謂 “終極解法",因為不完美的人世,並沒有這種東西。所以才要訴諸最大程度的自由意志、自由市場、自由經濟,因為若是自己自由的做了決定,風險後果就必須自行承擔,也沒有什麼 “失不失靈" 的問題,難道因為吃飯可能會噎到或曾經噎到,就要認定你的喉嚨或食道 “失靈" 了嗎? 這樣的話,所有男人都應該被禁止與非自願的女人接近(還不到接觸),因為 “彼有淫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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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當然可以解決一些事,但也有它解決不了的事,如果民主放大到可以強迫別人、讓人失去生命或私有財產的自由,這種民主不可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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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想 “解決" 問題的結果,往往是只解決了自己的問題,卻造成了別人的問題。想 “解決問題",往往變成 “解決(侵害)了別人"。所謂 “問題",是永遠也 “解決" 不完的,人們只能在彼此同意的狀況下去生活,才能減少 “發生問題" 的機會,只是減少,不可能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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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目的,是為了保障最大程度(當然不是無限度)的自由,有了最大程度的自由,就等於自己作主,當然民主也就自然而然地達成,是自由造就民主。人們對自由的戒慎恐懼,或許來自 “自由,自由,多少的罪惡假汝之名而行",但我覺得如果民主侵害到自由,那這句話也可以改成 “民主,民主,多少的侵害假汝之名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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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沒有宣稱民主是好的解決方式,只是作為民主國家解決事情的其中一個方法…

「降低政府的權力與減少政府能掌握的資源。」
那麼這可能是經濟學消弭裙帶資本主義的一個方向,但目前來說台灣能有這個環境嗎?
如果沒有,這件事情上經濟學很可能無能為力了。

想來既存跟潛在的裙帶資本主義會是經濟學漫長的難題…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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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沒弄清楚的是:

1. 你所謂的裙帶資本主義,並非是市場經濟帶來的,而是只要存在政府,就會存在尋租,不管你是哪種政治制度;其中民主制度下,少數利益團體會更容易透過選票維護其自身利益。

2. 民主制度只會讓你擔心的裙帶資本主義病況更嚴重,而非改善。

3. 經濟學是一門解釋人類行為的科學,你難道會期待「生理學」能解決你肚子餓的問題?
經濟學能做的,就是科學性地解釋、預測,你所提出的解決方案後果是什麼?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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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若僅僅是因為經濟學這門科學,”無法證明並排除一切可能的裙帶資本主義” 就要另尋它法,只怕永遠也找不到所謂 “終極解法”,因為不完美的人世,並沒有這種東西。所以才要訴諸最大程度的自由意志、自由市場、自由經濟,因為若是自己自由的做了決定,風險後果就必須自行承擔,也沒有什麼 “失不失靈” 的問題,難道因為吃飯可能會噎到或曾經噎到,就要認定你的喉嚨或食道 “失靈” 了嗎? 這樣的話,所有男人都應該被禁止與非自願的女人接近(還不到接觸),因為 “彼有淫具”。」

你可能誤會什麼了…
我沒有說過經濟學無法解決,因此就要捨棄他這件事。而是這件事情上,目前的經濟學以及環境種種因素,導致沒辦法充分的發揮,只好退而求其次,以民主去決定,但並不代表民主跟經濟學互斥,這兩樣可以同時並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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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想 “解決” 問題的結果,往往是只解決了自己的問題,卻造成了別人的問題。想 “解決問題”,往往變成 “解決(侵害)了別人”。所謂 “問題”,是永遠也 “解決” 不完的,人們只能在彼此同意的狀況下去生活,才能減少 “發生問題” 的機會,只是減少,不可能消失。」

恕我冒昧,但這不就是民主的妥協嗎?

讚

經濟學不能 “解決” 裙帶資本主義,但可以 “解釋” 裙帶資本主義之後,為什麼會有那些尋租的行為。”現象解釋” 可以客觀,但 “問題解決” 是主觀的,要怎樣才叫 “已經解決”? 對市場上的消費者而言,只要可以滿足所需,就算 “解決”,不管是誰當政、甚至有沒有政府都無所謂。但對政府或政權而言,”解決” 的意思,可能是政治資源已經分配妥當、這次有沒有當選、壓力團體不要再抗議…等等。

這邊的解決問題有兩個,一個是「反媒體壟斷」,另一個是「裙帶資本主義」。
反媒體壟斷部分如你說,對政府政權所謂解決或許是那樣,但你少提了普羅大眾,只看一個面向適合嗎…

裙帶資本主義部分,很感謝 元毓 給我上了一課,還有「降低政府的權力與減少政府能掌握的資源。」這個方法。應該是指小政府吧。我相當認同這是個好方向,但是目前環境允許嗎?不論如何,我很期待能有看到這光景的一天。

「科學只能中立的解釋它可以解釋的現象,科學沒有自大到認為自己可以解釋 “任何現象”,既然客觀上無法解釋所有的事,人們又如何能主觀的認為,科學可以或應該 “解決” 所有的事? 你解不解決得了,關科學什麼事呢?」

科學這部分你可能要回頭看一下我的第一篇回復
「再強調一次:如果自身學識尚無能力”解釋”人類行為,就奢談要”改造”社會,結果往往只是災難。」
由此衍伸而來的…解釋是提到科學沒錯,但解決的探討應該只侷限在經濟學以及民主。
而你提到的科學解決一切,我似乎從未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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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希望能純以經濟學去解決裙帶資本主義。但如果不能就捨棄經濟學,回歸民主去決定。
> 我沒有說過經濟學無法解決,因此就要捨棄他這件事。

我也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誤會啦,反正語意就是這樣,各說各話,自相矛盾,大家就一笑置之吧!

>而是這件事情上,目前的經濟學以及環境種種因素,導致沒辦法充分的發揮,只好退而求其次,以>民主去決定,但並不代表民主跟經濟學互斥,這兩樣可以同時並存的。

已經說了,經濟學並不負責解決問題,只能解釋現象,這也是科學的本質。對經濟學有錯誤的期待,並不關經濟學的事。至於民主,只有在投票那一刻是民主,投完票後,政府的種種施政作為,民主就力有未逮,因為政府施政是 “化零為整" 的,不是每一項決定每位人民都會認同(本來就不可能),所以才要讓政府功能極小化,功能僅限於保障自由合約履行,其餘讓自由市場決定。這並沒有否定民主或政府的功能,如你所言,民主跟經濟學可以同時並存的,但民主總必須先被定義。經濟學已經定義了自己,民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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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讓自由市場最大可能的發揮,民主不需要什麼妥協,也沒有妥協這回事。都已經是自由做決定,又何來妥協呢? 之所以要妥協,是因為被強迫做了不願意的事。一樣物品或服務,你想賣我 100,我只想用 90 買,結果就是不會成交,不成交就不成交,誰也沒強迫誰,哪裡需要妥協?

你對經濟學的期待不切實際,基於我的時間的成本考量,輔以經濟學原理的推測,這類對話難以持續。這可不是什麼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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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的解決問題有兩個,一個是「反媒體壟斷」,另一個是「裙帶資本主義」。
反媒體壟斷部分如你說,對政府政權所謂解決或許是那樣,但你少提了普羅大眾,只看一個面向適合嗎…

元毓兄這篇的論述很清楚,就是 “媒體壟斷" 並不存在,因此也就沒什麼好反的,不存在的現象,你卻把它當成 “要解決的問題",這不是沒事找事,浪費資源嗎? 一點都不符合經濟原則。

至於裙帶資本主義,經濟學也已經解釋得很清楚其成因,但如果想要 “解決",也許是人民自覺並自決、政府自願把自己變小、或其他什麼天知道的力量,但總之不是經濟學的任務。

讚

差不多該打住了,兩篇合著一起回。

1. 你所謂的裙帶資本主義,並非是市場經濟帶來的,而是只要存在政府,就會存在尋租,不管你是哪種政治制度;其中民主制度下,少數利益團體會更容易透過選票維護其自身利益。

這邊單就反媒體這議題討論,與市場經濟可能無干了。手心手背都是肉,怎麼取捨的問題…少數利益團體如果會壟斷,那麼就找多數利益團體,而這利益團體代表的是多數人民,去到理想就是全體人民,如此即使壟斷也跟沒有壟斷無異。

2. 民主制度只會讓你擔心的裙帶資本主義病況更嚴重,而非改善。

科學是實證的。在沒有證據證明之下,我不敢妄下評論。

純以經濟學觀點或許並不存在問題,但以其他觀點並不盡然。
經濟學上是假議題,其他觀點(或許民主)並不見得是。

而我也描述了經過,如果政府旺中之間存在裙帶資本主義呢?如此不關經濟學的事?還能是假議題嗎。我覺得有,所以找了其他方式表達我的看法。這確實弔詭,經濟學上,當兩者都是裙帶資本主義,能怎麼去作為呢…?

不論哪方勝利,都還是裙帶資本主義,真切莫可奈何的事…會不會更糟、能不能改善,要看哪一方的裙帶資本主義願意在勝利過後放下,人民壟斷不似財團,我比較願意相信這方會放下。而至少反壟斷還能代表是人民的利益,而不是財團的利益。兩害相權取其輕。

經濟學需要一個不受裙帶資主義影響的環境,才能有好的發揮。
而如果今天討論的經濟學只限於解釋現象。對營造環境本身無所助益,這時候經濟學理應退居幕後,無庸置疑必須尋求其他方式,而什麼是好的方法,有賴人類的智慧……我的智慧可能比較不夠,首先想到的是民主。

經濟學能解釋,卻不能解決。
需要理想的環境,卻沒辦法去營造,但適合的環境不會憑空掉下來…

經濟學畫了個大餅說依據如何的理論能達到好的境界,卻兩手一攤拍拍屁股跟我說:對不起,經濟學也不知道該怎麼去做?那麼經濟學需要其他的學問來搭配,所謂知行合一,但今天知道了卻不行動是怎麼一回事?

這件事情上,無論作為與不作為都是兩難,不僅止於經濟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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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研究過民主定義的人,還真不知道民主是什麼。

幾位大師級經濟學家唯一能肯定的,就是民主就只是投票,除了投票之外啥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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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說得越多,只是讓我越看得出來其實你真的不懂經濟學。此外你的邏輯是有問題的,因為你堆砌了很多字句但本身不存在任何內容。

例如你一直把經濟學跟民主混為一談,就表示你壓根搞不清楚兩者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件事。你的說法就像是硬要天文學來處理中日兩國危機一樣荒謬。

我想有一天你應該自己看得出來。

2. 民主除了投票,毫無內容;而不少經濟學實證證明民主是個效率不高的制度;甚至經濟學大師阿羅也證明:不可能存在任何投票方式,可以取得對多數人有益的結果。

既然多數人有益的投票結果客觀上不可得,你如何相信民主?

3. “經濟學畫了個大餅說依據如何的理論能達到好的境界" 這句話不可能是經濟學畫出來的;頂多是一些存在利益衝突的經濟學家自己主觀意見,例如Paul Krugman就是一個搞政治但經濟學相關許多言論根本不及格的諾貝爾獎得主。

總而言之,你只是個理想主義者,但是你卻像我描述的:你連真實人類行為是怎麼回事都還搞不清楚。

我建議你多讀點東西、多觀察點真實世界再發言會比較好,不然又只是一堆文字堆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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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時間成本考量,本來不值得回應,但反面教材也是教材,有其價值。

其實即使你沒回應,我也打算自己自問自答,因為我知道(先說我也只知道這一點推測),有這種對經濟學錯誤認知的人,這種討論到最後,往往會引來這樣的人 “那麼,經濟學只能解釋現象、卻不能解決問題,那經濟學有什麼用…?" 或類似的疑惑。

有沒有用、好不好、對不對、應該怎麼做…,不是、也不可能是經濟學或科學可以達成的任務,因為這些都牽涉到主觀的價值判斷,永遠不可能有令所有人滿意的答案。中立客觀的科學,只能在有限條件下回答 “如果怎樣…會怎樣" 、以及解釋 “事情為什麼會這樣…" 等問題,卻無法為有價值判斷的人類代為決定。

應該怎麼做,可以是工程問題、政治問題、倫理問題、或利害關係人同意該怎麼做就怎麼做的問題,卻不可能是經濟學的問題。

“有沒有用、好不好、對不對",是對誰 “有沒有用、好不好、對不對"? 這可能有每個人都同意的答案嗎? 更別說會有每個人都滿意的答案。地心引力可以告訴你,不論好人或壞人,如果沒有安全措施,從 100 樓跳下去都會撞到地面而不是飛到天上,地心引力並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什麼叫好人或壞人,但會掉下去卻是好人壞人都會同意的結果。

對於電腦或智慧手機毫無需求的人,這些東西對他們當然 “沒什麼用",也不需要有用,等到哪天他們覺得有用,就自然而然會去使用。

對於可以用電腦或智慧手機創造價值的人,這些東西當然就 “有用"。對經濟學的需求亦同。

有沒有用(或對不對、好不好…等),是會隨著不同的人、不同需求、不同時空…而變化的,但地心引力解釋掉落現象卻不會如此,這就是科學的中立性,它獨立於人的價值判斷之外。

經濟或科學,會給自己一個明確的任務範圍,然後在那個範圍解釋其可以解釋的事情。民主、或說人民要授權給政府的權限,要給自己到哪裡的範圍呢? 票投完之後,這個範圍有經過每位人民的同意嗎? 如果沒有也近乎不可能,為什麼不該限縮這種代議民主的權限呢? 限縮其權限,就等於自己做主的權限變大,這應該才叫 “更民主" 吧!

最後,經濟學並沒有 “畫什麼大餅",大餅可能是 “經濟學家"(是的我沒打錯)、政治人物、或對經濟學有不實幻想或錯誤解讀的人畫的,卻不會是經濟學自己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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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解決導向的思考模式
經濟學解釋了現象,然後就到此為止。

我從來沒有混為一談,經濟學是能解釋,但我原以為經濟學會有解決方法,由你開解卻發現是我奢望。而民主則是我選擇的解決方法,即使他不夠好。不論你怎麼描述民主不好,但不改變經濟學無法解決問題這件事。要嘛提個更好的解法,否則你只是比爛,比爛有何意義。

你或是經濟學認為的真實就是真實嗎?請論證,科學是怎麼回事你清楚。
像是眼見為憑 (Seeing is believing.) 就不符合科學,因為人的肉眼只能看見400-700nm可見光頻譜。

能讓經濟學充分發揮需要的環境從何而來,請解釋?還是這不關經濟學的事?
就像一些常見的說法,「笨蛋,問題在XX」
知道問題之後呢?

另外畫大餅確實是我比喻失當,在此致歉。
應該是點名問題所在,但我希望有解決方法時,卻發現並沒有的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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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已經跑題很多了…這篇權充閒聊好了。

主要是思考方式上的差別。
1. 發現有問題然後明示。
2. 發現有問題就去解決。

我原以為經濟學會有解法,這就是我的盲點,也是因為沒系統學習經濟學的關係。
但這不妨礙解決問題。我覺得有問題就去解決,不需要侷限在經濟學或是民主…等。任何方法都可以去找尋。

而這議題上,問題就是裙帶資本主義。
認為沒有,自然就是假議題。
認為有,就想方法去減低甚至完全消弭。
而前面討論中,也論證過是否有裙帶資本主義存在的可能性,因此認為有。

我也多次說了民主只是其中一個方法。有其他更好的就提出來,僅此而已。
並不需要侷限於經濟學,也沒有要求經濟學去解決的意思,那是我理解失當。

最大歧異的是,當經濟學沒辦法時,要怎麼去找辦法。在陸續討論之後,我提出的疑問並不是就經濟學去提出方法,因為那是緣木求魚。

「其實即使你沒回應,我也打算自己自問自答,因為我知道(先說我也只知道這一點推測),有這種對經濟學錯誤認知的人,這種討論到最後,往往會引來這樣的人 “那麼,經濟學只能解釋現象、卻不能解決問題,那經濟學有什麼用…?” 或類似的疑惑。」

我從來沒有說過經濟學沒有用,請不要誤會!這樣的說法,會讓我感到很羞愧。
我只有指在解決問題時,經濟學的幫助不大。
但是在解釋現象時,經濟學決計相當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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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冒昧再多回復一篇

同上一篇回復的部分。

主要是思考方式上的差別。
1. 發現有問題然後明示。
2. 發現有問題就去解決。

我的選擇是發現問題就去解決。
藉由不斷地解決問題,不斷的去改善,如此去到極致,自然會逐漸接近理想。
並非我於伊始就是理想主義者,而是我選擇的做法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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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題太遠了,重新歸納整理一次。
本篇探討的是--再談「反媒體壟斷」這個假議題

這個議題主體有三個:政府、旺中、反媒體壟斷者。
首先,反媒體壟斷者存在裙帶資本主義,這點已無疑問,因此先排除。
剩下要探討的是政府與旺中之間是否存在裙帶資本主義關係。

根據報導《壹電視失敗 港蘋總編輯張劍虹:馬英九政權阻撓》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002/109558.htm

因此可以得到結論,政府與旺中可能存在裙帶資本主義關係。
如果為真,那麼政府與旺中存在裙帶資本主義,那麼反媒體壟斷並非假議題。
如果為否,那麼反媒體壟斷為假議題。

思考至此,於是我問了--當經濟學遇到裙帶資本主義時該如何自處?

好,那回過頭檢視本篇。
既然說明是假議題,那麼理應論證政府與旺中之間不存在裙帶資本主義。
本篇是否有論證?答案是似乎沒有。

那再回頭看一開始先排除的部分--反媒體壟斷者存在裙帶資本主義。

反媒體壟斷者恆為假,但這反媒體壟斷議題在論證政府與旺中關係之前並不為假。
那麼為何可以直接推斷為整個議題是假議題?因此我提出邏輯上有誤差。

請論證政府與旺中不存在裙帶資本主義關係。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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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這一系列的文章,至少我看懂了從經營媒體的租值下降這點來看,媒體的競爭是存在的
不過從之前分析友達的文章看來
友達本身不太賺錢,又得到政府的租稅優惠及扶植,等於全民補貼
那中間就沒人獲利嗎?

就算蔡首富硬是扭轉了壹傳媒和三中的立場導致失去原本的利潤
但能因此鞏固他在中國的政商地位,那這份損失對他而言不就等於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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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獲利啊,就是消費者。

全世界只要有用電子產品的人,幾乎人人都享受到越來越低廉好用的DRAM。

還不到10年前,2GB 的ram被視為是workstation or server等級的配備,現在根本是陽春配備了。這些消費者享受就叫做「消費者剩餘(consumer sur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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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說自話吧
旺中跟政府間符合裙帶資本主義
反媒體壟斷還是個假議題啊
因為用現在那批反媒體壟斷者的市占率判斷方法
有沒有裙帶資本主義,只要你控制的市占率(用他們的判斷)夠高,都會被它們打成壟斷
這也難怪他們會希望NCC介入解決,而沒想過NCC的存在根本就是問題源頭
從頭到尾這議題的方向就是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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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直把解釋跟解決搞混在一起,解釋是客觀中立的,解決是主觀判斷的。在定義上,經濟學或科學(學問)不能 “解決" 某些人類世界的 “問題",是因為它們不知道,什麼是 “問題"、而到底又怎樣才算已經 “解決" 了。但這並不表示,經濟學家或科學家(人類),不能運用這些學問去解決他們認為的 “問題"。例如科學可以告訴你,飛機如何設計才能成功飛上天,但科學或飛機本身並不知道,它們到底 “解決" 了人類的什麼 “問題",是要一窺大氣結構、還是要享受洲際旅遊…?

民主的定義你一直都沒定出來,要如何討論? 假設你認定的民主,可能是依法行政,但法律本身解釋空間極大,我們要授權行政機關或民意代表,把這個空間拿捏到何種程度? 如果不能拿捏到儘可能每一位人民都滿意,這樣的民主又是多少純度的民主? 又保障了多少程度的自由? 依照經濟原理運作的自由市場,給的 “解決" 方案是限縮政府權限到人民最大程度的同意程度,不能再多,再多就有以法律暴力侵害自由之嫌。

旺中案,有人認為有壟斷之嫌,有人認為完全沒有,如此絕對紛歧,試問用民主如何 “解決"? 這麼立場分歧的事能用你所謂的民主解決嗎? 是誰做主? 當然是訴諸人民彼此的自由意志。

旺中(或其他被認為有壟斷之嫌的媒體)並沒有 “強迫" 人民一定要看他們的新聞吧! 而若政府以法律禁止這類商業合併,就有強迫他人應該如何處分自己私有產權的行為之嫌。這樣的民主是什麼民主? 你的民主、還是我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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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了你的問題,卻可能對別人產生了問題。要知道,到底有沒有存在著問題,也是要看你對問題的認知夠不夠。

還是把元毓兄的一句名言送給你細細思考:

如果自身學識尚無能力 ”解釋”人類行為,就奢談要 ”改造” 社會,結果往往只是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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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上例重說一次,經濟學可以解釋現象,而如果有先訂出何謂 “解決問題的標準" 的侷限條件下,經濟學 “家"(人類) 可以用經濟原理 “解決" 那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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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如何知道這些內幕細節可信度公信力如何? 怎麼證明? 如果要解決你說的裙帶資本主義,不就是把政府權限限縮嗎? 限縮之後,裙帶再怎麼帶也帶不到一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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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勞網有位訪客用下列留言來駁斥本文:
「我國憲法第142條,已經確立了國民經濟基本原則. 而媒體股東本來就不主張公平交易.而只強調自己的投資是否有回報. 不追求公平又不公平待人的人,是為自私,自然不應受公平的規範所保障. 至於反對媒體壟斷,是追求公平的展現.且反對拆屋,則是阻止不公平的行為,所以應受社會獎勵. 」
「這樣說好了.其實讓政府來管理,與避免讓少數團體綁架他人對自有財產管理的權能間,不具因果關係.因為政府既可以照顧財團,當然也可以照顧大多數老百姓. 故應該要先確認,甚麼該管,甚麼不該管,有甚麼樣的負面效果才是. 對我而言,就比如"介入產業做micro management" 到底甚麼地方是應該給予評價,該給予甚麼樣的評價,是不明確的.所以暫時不應該管. 而明確是錯的,比如說用土地從事投機.造成環境上的惡化,政府不解決,社會繼續不公將帶來社會疲乏. 要解決這些問題, 就必須避免過去政治人物權力戀棧的狀況.否則社會能力發揮不出來,壓制年輕人生存能力的情況持續下去,才是生活困難的主要原因.」
「道德上的不能實現,才是使社會挫敗的主因.」
請問元毓兄如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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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個人所謂的「公平」,根本就是一個虛妄的概念,裡頭說穿了只有他自己的「喜惡(preference)」,壓根無法給一個「公平」的清楚定義。因此,他整段敘述只是用一堆big words來包裝他個人自私的喜好罷了。

比方說,他說政府照顧財團跟老百姓這一段,試問財團難道不是老百姓組成的?這是許多批判財團言論者始終沒搞清楚的觀念。這個社會的老百姓就是包含財團!你把財團排除在外然後再談公平正義,這本身就是不公平也不正義,只是可笑。

2. 至於社會疲乏是啥我看不懂;年輕人生存能力受壓制,又從何以見得?為何領低薪就叫受壓制?這種邏輯我不懂。

這些人都不問領低薪可能是因為:1)工作本身需要長期訓練者,則這類工作往往入門者起薪都很低;2)工作者本身不具備市場接受的技能。

例如一個中文系畢業生,半點歐洲語言都不懂,國貿相關業務也都不會,然後跑來我公司跟我應徵歐洲區業務助理,我連22k都懶得給。對我來說,他的勞動價值是0。

這位畢業生被誰給壓抑了?難道不是他自己?

3.「 道德上的不能實現」這句也是回到第一點:天曉得這位仁兄的「道德」是什麼東西?我猜99%應該又是他自己的個人喜惡。

他在講的財產權部分跟他其他論述一樣,就是亂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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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認為蔡衍明是中資背景。君不見,這些人在反媒體壟斷運動高喊「拒絕中國因素」、「嚴審併購案,中資要滾蛋」。這些人想必不認為「蔡衍明也是老百姓」,也不認為「旺旺中時集團也是老百姓組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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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元毓兄的 “從成本角度看勞工抗爭" 寫得很好,尤其是:

> 當風險應該實現而強迫政府介入處理,往往結果只是將單一風險轉化為系統性風險,其後果是更災難性的。

> 美國為了「人人有屋住」這個理念推出的種種政策與機構,最後系統性風險實現時就是2008年的金融風暴。殷鑑不遠,台灣政府還要跟著犯蠢?

相信有很多很多人到今天都還認定,2008 金融風暴是 “市場失靈" 而非 “政府失能" 吧! 怎樣才能 “拼經濟" 呢? 把資源交給擅長的人運用,而非虛擲資源救助失敗者,才能拚經濟。失敗者自有市場機制可以讓其重生,包括將失敗本身低價求售(能力不足必須付出的合理代價)、以及讓大家學到失敗的教訓以免重蹈覆轍導致之後的再次浪費而不經濟…等等,實在不勞政府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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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市場從不擔心 “失敗",一時失敗並非永久失靈,失敗為成功之母,失敗才會知道怎麼成功。2000 年網路泡沫之後,人類再度領教過度投資、過度樂觀的風險,然而之前的投資並沒有完全蒸發,網路技術一直在進步,讓日後生產力可以更高。市場當時透過衍生性金融商品,讓放款給網路產業的一兆美元風險得以成功轉嫁,中間並無政府干預,但後來政府介入,人為壓低利率,市場沒有機會施展自癒能力,不然復甦應該會更迅速更健康,也可能不會發生後來的房地產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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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元毓兄的回覆很精彩,有時還真讓人忍不住想問一些蠢問題,以獲得這些精彩的回覆。所以,蠢問題有時也是有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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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民力量改變壹傳媒交易案
2013/03/27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7日電)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說:政府處理壹傳媒案怠惰,導致人民上街,迫使主管機關不得不回應,交易案出現變化,這是人民力量展現。
壹傳媒交易案傳出破局。民進黨今天下午召開中常會,蘇貞昌致詞時表示:民進黨一開始就與公民社會與青年學生站在一起,未來會繼續推動反媒體壟斷法的立法工作。
蘇貞昌認為:公平交易委員會應立即停止審理壹傳媒結合案,以節省行政成本和人民納稅錢;如果公平會再審查下去,「實在形同一場鬧劇」。他指出:壹傳媒交易案擾亂社會已達半年,壹傳媒員工始終處在前途不明的動盪中;希望媒體經營者負起責任,保障員工權益,盡速安定員工的工作與生活。
蘇貞昌說:民進黨致力維護新聞自由及言論多元化,絕對不會因為壹傳媒交易案的變化中止;民進黨將繼續推動「反媒體壟斷法」的立法,也呼籲朝野各黨一致響應公民團體與學者、學生的訴求,支持這項立法,以保障台灣媒體的開放及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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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見壹傳媒交易破局 價格更勝價值
2013/03/26 羅伯特亞當斯

撇開香港壹傳媒主席黎智英個人的健康是否出了問題,以現下局勢來論,台灣壹傳媒交易案暫且破局,對於買家來說,是「價格」勝過「價值」的關鍵突破點。報載175億元的巨額交易案,以此狀況配合NCC版「反壟斷法」的推波助瀾下,黎老闆原先想要收手抽腿、逃離台灣的「撤資」美夢,恐怕有得拖延與耗損。
對黎老闆來說,如果壹電視可以「停損」出脫,他可以考量繼續在台灣印報紙、賺台幣的套利經營模式。雖然平面媒體市場業已飽和、甚至過度競爭,但蘋果日報、壹週刊的營收只是成長困難,未見衰退趨勢。至於爽報、壹電視若有金主願意奉獻犧牲,黎老闆當然樂見「燒鈔票」成為「賺鈔票」的換現空間。
在買方立場來說,「包裹交易」亦即台灣壹傳媒所有的事業體皆在交易範圍內,誠屬比較有議價空間的交易案。畢竟換了老闆之後,壹電視上架之政商障礙可以剔除,繼續燒錢之噩夢不一定會在新老闆手上依舊燙手山芋。況且多個「燒錢貨」包裹買賣,可以降低蘋果日報、壹週刊的「溢價」與「價格」,以更合理的交易價格包裹買下台灣壹傳媒。此種生意頭腦,不論買主有無異動,仍然會照此算盤繼續耗下去。只要黎老闆的錢在燒,所屬員工繼續反對換老闆,任何買方都應該樂見「交易暫時破局」,藉由資金營運的現實壓力,反賞黎智英一個大巴掌。
NCC版「反壟斷法」是否能夠促進言論多元化、阻礙經濟上的壟斷與專制,尚不知法律機制如何套用在媒體市場的競合運籌。惟放諸於台灣壹傳媒的交易案,「反對換老闆」已經獲得政府認可與明助;反對蔡衍明的下場,就是黎老闆的錢繼續燒個不停,台灣壹傳媒的整體價格更加有下降、貶低的壓力而已。有能力購買台灣壹傳媒的大老闆們暫時收手、逼迫價格勝過價值,這場交易案背後的商業鬥爭與機巧,遠遠不是反媒體壟斷所能想像的天真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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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交易案 公平會中止審理
2013/04/03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3日電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304030062-1.aspx

公平會表示:壹傳媒交易案買賣雙方向公平會申報結合案,因為已經向公平會撤案,委員會決議中止審理。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表示,壹傳媒交易案去年12月底向公平會申報結合,且今年1月公平會委員會決議:買賣雙方包含台塑集團總裁王文淵、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總裁蔡衍明、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和龍巖集團董事長李世聰,以及賣方香港商壹傳媒有限公司補正資料。
在資料備齊之後,公平會進行實質審查。不過因為買賣雙方原定結合日期今年3月27日最後截止日後不再展延買賣合約,昨天向公平會撤回結合申報。
公平會委員會今天決議中止審理壹傳媒交易案,並強調:未來若有參與結合事業者與其他事業者進行結合,應依規定向公平會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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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壟斷法公聽會 學生團體另類辯論
新頭殼newtalk 2013.03.21 涂鉅旻/台北報導
http://newtalk.tw/news/2013/03/21/34756.html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1)日舉辦「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第2場說明會,邀請傳播相關學者、民間團體、學生團體參加,而「中旺之心同盟」和「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2個意見相左的學生團體就在說明會中上演另類「辯論」。「中旺之心」代表認為,台灣沒有媒體壟斷,只有媒體濫竽充數的問題;「青盟」代表則認為,NCC的法案仍無法規範壟斷問題。2派團體激烈隔空交火,也讓擔任說明會主席的NCC主委頻翻白眼、苦笑。
「中旺之心」代表侯漢廷發言時表示:反壟斷法草案中規範的「紅線」都未達到「壟斷」的定義;假如蘋果日報被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買走,成立「仙貝蘋果日報」,每天發行50萬份每天都在報導如「蔡衍明好帥」、「習近平萬歲」等言論,難道這50萬讀者都會買單嗎?「難道台灣人都是智障嗎?」因為人民本來就有選擇媒體的力量。
此外,侯漢廷認為:同一集團旗下媒體仍有不同觀點,且其他媒體也會對其產生多元競爭與制衡效果;只要維持自由市場機制架構,就永遠不會達到言論的單一問題。
侯漢廷指出:如果NCC不通過反壟斷法,雖會遭到一些學生的反對;但如能守護台灣媒體未來發展、數位匯流發展、民主法治和公平正義,希望NCC能審慎考慮,為台灣帶來美好。
侯漢廷第2輪發言時還說:他曾邀請青盟成員辯論,但對方沒有回應;NCC委員不該喪失專業,受到少數團體影響;NCC的委員都該維持專業、公正、客觀,據實以及良善地推動法律,這是所有人民都期盼的。
青盟成員則拿著相關的標語上台,成員陳為廷表示:石世豪曾說,閱讀率、收視率、收聽率等都是採全國總人口數作為分母,而「紅線」等門檻都是暫定的;但現在都已經3月了,石世豪對於公民團體的質疑,都沒納入草案的考量之中;他還說:「石世豪都沒想要悔改的意思。」
陳為廷還說:根據中旺之心「字正腔圓的同學」的說法,反壟斷法的「紅線」數據都未達到「壟斷」的定義,那位同學「恐怕是讀錯了」;立法都無法確保能有效地禁止壟斷,但不立法絕對無法禁止壟斷。
對於2個學生團體的隔空交火,石世豪在與會代表第2輪發言之前說:他離開辯論的場域已25年,也離開社會運動一段時間了,他沒有辯論的能力,他只知道他該做什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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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交易破局 綠:公民力量讓政府低頭
新頭殼newtalk 2013.03.27 林朝億/台北報導
http://newtalk.tw/news/2013/03/27/34938.html

針對壹傳媒交易案破局,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今(27)日表示:從旺中併購中嘉案到壹傳媒案,當時台灣遭受媒體壟斷的危機;面對媒體巨獸可能形成,行政部門卻消極怠惰;台灣人民展現公民力量,加上在野黨的強力監督,共同發起20萬人火大上街,才給政府和併購案形成壓力。
林俊憲強調:為了堅守台灣的民主,未來民進黨將持續公民行動、國會制衡並進,要求政府駁回相關併購。他認為:要根本解決可能產生的媒體壟斷危機,必須透過立法,予以台灣的媒體自由制度性保障,確保台灣的民主。
不過,林俊憲指出:民進黨在這個會期提出反媒體壟斷相關法案卻遭國民黨退回,而現在NCC本身制定的法案又牛步不前,整個案子看起來都讓人很不放心;民進黨已經負責任提出反媒體壟斷三法立法草案,呼籲國民黨別再阻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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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我這系列文中說過的:這些反對併購的人,高舉反壟斷法,但卻連對基本的壟斷內涵一知半解,甚至膚淺到令人害怕。

世界上存在三種壟斷,第一種是天生才華,如金城武的容貌、Al Pacino的演技、帕華洛帝的歌聲,這種壟斷不見得有市場;有市場的享受壟斷利潤可觀且令人羨慕。如果你要處理這種壟斷,唯一有效的方式就是把有才華的人通通槍斃算了。

愚蠢的青盟成員陳為廷要不要處理這種壟斷?

第二種壟斷,是透過認真且努力的經營,累積商譽、知識、營業秘密、技術、專利….等等,進而取得市場上的議價權利(也就是右下傾斜的需求曲線),這種壟斷通常看似風光,其實如砂堡般不牢固 — 曾經被認為不可一世的微軟、Nokia,如今影響力何在?

這種壟斷是反壟斷法最愛插手,但是100%造成災難的一塊。

經濟學實證不斷證明政府插手這一塊的負面結果,愚蠢的青盟成員陳為廷是不是要繼續視科學實證於無物,繼續愚蠢地要求政府處理這種壟斷?

第三種壟斷,就是透過公權力暴力方式取得的,諸如專賣權、特殊執照或等等細節法規來保護的。例如台灣的電力事業、水資源事業,都是被政府壟斷造成各種無效率、浪費現象,這種壟斷不是反壟斷法在處理的,愚蠢的青盟成員陳為廷你看到了嗎?你有本事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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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 年,美國司法部控訴 IBM 壟斷了個人計算機市場,而且用各種手段阻止其他公司的競爭——他們的手段可比微軟厲害得多呢。IBM 是怎麼説的?他們説自己預見到計算機革命的巨大潛力,並通過自己 “高超的技術、遠見和産業” 來統治該行業。政府最終在 1982 年撤消了對 IBM 的控訴,理由就是“計算機産業的本質決定了它是充滿風險和競爭的”…

— adapted from http://big5.51job.com/gate/big5/arts.51job.com/arts/03/182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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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M壟斷案分好幾個,而且都非常複雜,不是你引的訪談中幾句話這麼簡單。

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計算紙卡的搭售行為案,歷時數十年,最後IBM敗訴,但後來的經濟學研究均指出當年法庭認事用法與經濟邏輯上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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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引用我知道的部分,我的意思是,這類反壟斷案跟反微軟一樣,都是行政部門對私營企業不必要的干擾與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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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的意思絕對是正確的。反微軟當年的浩浩蕩蕩,現在來看彷若鬧劇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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