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Atlantic 報導:「Well, This Is Just Awful: ‘Renting’ Disabled People to Skip Lines at Disney World」
去過美國迪士尼樂園的讀者,應該都曾被園區內驚人的排隊人龍給嚇過。事實上你可以選擇不排隊優先通關,只要你願意每人多付170~270美元,就能一路暢行無阻,把愚蠢的排隊人潮通通拋諸腦後。
想省這筆錢又想要能合理插隊?簡單,如果你本身或你家人裡有殘障人士,則迪士尼樂園讓你無需額外付費,就能享有前述的特權。
於是乎,美國就有夫妻「租」了一個殘障人士,好讓自己的家庭可以插隊每項遊樂設施,免去動輒1、2個小時的等候。
經濟分析來看當然是簡單的:
1. 只要有人認為自己的時間成本高過170~270美元,就會傾向選擇付費取代排隊時間。比如說在園區內從早排到晚只能玩到5項設施,花費6小時,付費之後可玩到12項設施,免去排隊之苦且可能不到4小時就能輕鬆離園從事其他活動或休息。若後者帶來的益處大過額外費用,遊客就會支付。
2. 若家裡有殘障人士就免去額外費用,這表示兩種狀況存在租值的差異 — 免排隊之益處加節省的費用。換言之,如果租一個殘障人士費用小於額外費用,則遊客就有誘因去租。但這也牽涉到遊客的自責內疚成本(包含他人知情後帶來的譴責的可能性)、尋找願意配合之殘障人士的難度、與陌生人共遊的不適…等其他代價。
3. 經濟學說:不可能存在無主孤魂的租值。只要有盈利存在,就會有人去爭取。前述享受免排隊特權的契約安排,存在有殘障人士與無殘障人士兩種不同的成本付出,二者差值就是一種租值。只要租值存在,就會有人去爭取、榨取。這是人的自私行為所導致。
經濟學家張五常的「The Theory of Price Control」一文認為:價格管制會導致租值消散,引發降低消散的行為。從侷限條件的考察,可以預先推測何種降低消散的行為會發生。
迪士尼樂園的價格安排,是一種價格歧視(price discrimination)– 享受的服務一樣,但是因為你身分不同或成員中有一人身分不同,而有不同定價。價格歧視也是一種price control,差異在於政府發動的價格管制有強制性;而私人企業實施的價格歧視,消費者可以不買單。這也表示,迪士尼的價格安排,雖然存在著租值差異,但是會偷雞摸狗去爭取的人較少。這是因為不願意排隊也不願意支付額外價格,更不願意租用殘障人士的遊客,一開始就會選擇不去。
但為什麼報導作者在文中大做道德譴責?為什麼其他潛在客戶,也要跟著道德批判這些偷雞摸狗行為?
我的看法:照顧小孩的樂園,如提供殘障人士優惠,則除了吸引殘障人士家庭(通常不會只有殘障人士一人來遊樂),還能創造「遊樂園樂於照顧幫助弱者」的形象,對於殘障人士家屬,乃至於同樣需要照顧之小孩的父母來說,有一定的廣告效應。
另一方面,遊樂園開放殘障人士,卻不針對殘障人士與同遊旅客做身家調查,也往往是因為交易費用過高 — 要調查出真相需要相當的費用與時間。此外,一一盤查的作法也可能嚇跑遊客。這如同多數飯店跟客人收了住宿費用之後,並不特別針對旅客的用水、用電額外收費。一者,每個房間單獨裝水電錶有其費用;二者,水電完全是旅客必用的資源,一一計量收費也會給旅客留下壞印象,從而影響商譽。
賣方(迪士尼)不希望有人利用漏洞插隊,理所當然:差額是迪士尼盡收的租值,沒道理被人這樣騙走。同時原有的廣告效應如不處理,可能未蒙其利、先受其害。迪士尼不處理都不行。
這個經濟論點驗證上,我們可以看那些「不需要創造願意照顧弱者形象」的商業,例如銀行,一般銀行並不因為某人是殘障人士,所以匯款轉帳手續費乃至於利率都有優惠。
站在被租用的殘障人士立場,既有額外收入又能享受遊樂園之趣,撇開閒言閒語的代價,何樂而不為?
回過頭來看其他遊客。
如果有人利用租來的殘障遊客節省排隊時間,對於沒租也不願意付額外費用的旅客來說是增加了排隊的成本,後者當然要抗議。(事實上對於有付額外費用的旅客來說,也可能增加排隊成本)
成本永遠是未來的選項。還在排隊或者未來可能蒞臨的客人,會受到這種作弊行為而受損失。但是已經排過隊、玩到遊樂設施的人來說,後來的作弊者就無影響。但,這樣的作弊行為同樣適用於任何有提供「殘障優惠」的服務或商品上,如果不引入道德譴責,增加行為者的良心成本,則本來事不關己的第三人,某天也可能成為此作弊行為下的受害者。也因為如此,在這件事情上的道德譴責強度就會提高。而更重要的是,「道德譴責」也是第三者唯一能使用的低費用武器,要透過法院處理作弊行為,一者法源上無請求權,二者法律也不允許對還沒發生的損失與侵權行為進行求償。
舉個反例來說,台灣有多少百貨公司停車場的殘障停車格,被非殘障人士的車輛給佔用?以我自身觀察來看,其實比例非常高。然而因為百貨公司並沒有在消費金額上給殘障者特別優惠,所以對於車位是誰停的,百貨公司其實是不在乎的。對百貨公司而言,來者就是客,自然也沒有誘因去糾正此現象;多數消費者也不因為有人作弊偷停殘障車格,而受多大損失,在這件事情上的道德批判強度自然弱上不少。
簡而言之,從成本角度來看,當其他人的作弊行為會增加自己未來的成本(也可以說減少自己未來的選項)時,則人們傾向痛下殺手,賦予更多的道德譴責;反之,則漠然以對。而作弊行為只要有利可圖,永遠都會有人奮不顧身地做下去。
這邊還能延伸出一個問題:為什麼大眾交通工具要鼓勵年輕人讓座給「老弱婦孺」?有興趣的網友可以自己想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