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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經濟分析

倫敦人因中東富豪肆意違停的超跑而深感困擾

Londoners Are Stewing Over Supercar Tourists Who Park Wherever They Want

Cartoon Dubai driver receiving parking fine beside red car in London

談談幾個點:

第一點:Adam Smith在經濟學開山之作「國富論」中有個「換值、用值」的概念,後世某些經濟學家會引申去聲稱越富有的人對於邊際上的金錢更慷慨,但現實中總會看到有些超級富豪對於九牛一毛的小錢斤斤計較。

其實從解釋人類行為角度的方法學來看,用值/換值都只是理論工具,前者純粹主觀感受,他人看不見摸不著,所以只能從後者去推論前者。我們知道某人願意用5港元買一瓶可樂,我們能推論他心中一瓶可樂的主觀用值肯定大於或等於5元。

反之,一個富可敵國的有錢人邊際上不見得就會比窮人慷慨,因此住在美國時我很常見到收入較低的人給起小費倒是比我家裡有幾台法拉利的朋友更大方得多。(有時候這還牽涉到更複雜一點的心理活動,例如有些窮人怕被看不起,反而在某些場合下意識過度大方,這筆小費本身買的就不只是服務生的服務,還包括他主觀的面子或心理補償。)

第二點:

從報導中可明顯得知,富豪的罰單拒繳之後,倫敦市政府乃至於英國政府完成追款的能力相當有限,這就在法律經濟學範疇中了。如果法律規範的要加諸行為人的行為成本,實現的機率很低,則對行為人來說行為成本幾乎沒有太大改變。

簡單說,就算法律規定殺人罪要判死刑,但抓到真兇的機率很低,或者被抓到被定罪的機率很低,甚至被定罪後,執行槍決的機率很低,則對蓄意故意殺人者(或美國聯邦法定義的一級謀殺罪)的行為成本而言增加很小,則從整體社會角度看,嚇阻殺人行為的效果就會很差,傷害、謀殺的行為就會增加,行為者也會有意無意地降低自控力。

這就是為何我認為那些主張廢除死刑、主張加害者人權的團體,本質是一群混帳王八蛋。你應該追求的審判正確率和效率,而不是因噎廢食,因為一些假案錯案反過來要求不能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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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WSJ新聞摘要:


每年夏季,來自卡達、阿聯酋等波斯灣國家的富豪會花費單程約 3.4 萬美元將法拉利、藍寶堅尼、麥拉倫等超級跑車空運至倫敦避暑。由於倫敦威斯敏斯特(Westminster)等高檔街區缺乏地下停車場,這些超跑駕駛常直接將車輛停在哈洛德百貨(Harrods)門口的雙黃線、載貨區、紅線或計程車專用道上,造成交通嚴重阻塞。面對單張 150 至 215 美元的違規罰單,許多富豪車主毫不在意,甚至直接夾著罰單呼嘯而去。

當地計程車司機與居民指責這些外國超跑肆意違停且挑釁執法。然而,地方當局在追討罰單時面臨巨大的制度漏洞。威斯敏斯特自治市的數據顯示,2018 至 2022 年間開給阿聯酋車輛的 13,423 張罰單中,最終僅有 1% 完成繳納;而人口僅 300 萬的卡達,其車輛在去年被開出 2,570 張罰單,居所有外國車輛之冠,波斯灣四國更佔據了該區外國車輛罰單總數的 41%。

由於歐洲以外的外國政府普遍不向英國提供車主登記地址,導致地方政府無法向海外發函追款,過去倫敦各區估計每年因此損失 800 萬至 1,200 萬英鎊。雖然當局理論上可實施拖吊或鎖車,但鎖車手段常引發居民反彈。這使得這些掛著中東車牌的超跑在擁擠費與停車法規的執法上,實際上獲得了「完全的違停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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