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經濟分析
華爾街日報報導:「‘We Are at the Limit’: Trump’s Tariffs Turn Small Businesses Upside Down」
內文簡單而正確的經濟分析:
The impact is now being felt particularly acutely by small businesses and startups. Broadly, this class of company, like others, feels good about the economy. But compared with larger operations, they have less ability to deflect higher materials prices or pass along new costs to customers.
Tariffs throw a wrench into pricing calculations and eat into profit margins. Smaller firms also are less able to shift production to other locations and have smaller reserves to draw on when times get tough.
Even those that benefit from a surge in domestic business are struggling to ramp up quickly enough to take advantage.
As a result, small firms selling all manner of goods, including high-tech light switches and the coated paper used to handle deli meats, are rethinking their strategies, suppliers, manufacturing locations and pricing.
誠如我們反覆談論:關稅障礙本質只是「強迫國內人民用更高的代價去完成既有的經濟活動」,以這點來看,貿易戰結果必然是傷人傷己。與此同時我認為,經濟體的彈性與交易費用高低,也會影響貿易戰下的傷害程度。微觀來看,小企業租值遠不如大企業,當某些生產要素成本被政府人為提高,傷害比例非常可能比大企業還高。
然後從價格理論出發,我們再進入第二步:
如同我批判最低工資法規的邏輯,當政府介入操控市場價格時,必然發生資訊費用上升以及資產配置扭曲的結果。這也是說,貿易戰必然在邊際上影響部分企業的生產要素配置,講更白話就是「投資計畫與回報預期」。越是邊際的企業越容易採取防守策略,而足夠多企業採用防守策略時,景氣就會反轉。
該報導文中幾個案例:
1. 北卡某5人小企業發現貿易戰下,該企業從中國進口的客製化自行車每輛成本增加$425美元,而他們無法在美國找到其他供應商,因此只能默默承受。但其終端零售價格已經高達$3250美元,再提高$425,公司必須與通路商重新議價。(可想而知,該企業如有新產品規劃,也將被迫暫停或重新規劃)
2. 田納西州的Smokey Mountain Trailers表示鋼鋁關稅已經造成該零售價格必須上漲7%,其業務主管表示:「最終還是得由消費者買單(At the end of the day, the consumer is paying.)」(一兩個月前才有自稱總體經濟學專家來此版愚蠢地宣稱『貿易戰不會影響消費者』哩~)
3. Tusco Display也因成本上升,不再續聘20名約僱工人,還進一步辭退10名正職工,且暫緩$1百萬美元的新機台採購案。
4. 舊金山的11人公司 Nebia Inc也因應鋼鋁關稅,考慮將$399美元的連蓬頭OEM從明尼蘇達州移往墨西哥。
5. RelianceCM 這家電子製造廠表示其客戶因物料成本上升,反欲將訂單從美國轉往中國(看傻大媽了)
第三步(這是這第三步也是先前與內人聊天時特別提及的):當人民幣下跌幅度夠大時,突發的中美貿易戰結果很可能在短時間內反而出現實質貿易逆差擴大的現象。
同樣從價格理論出發,第一點:所有企業均在侷限條件下達到最高效率,這意味著08年以來的復甦過程,多數存活企業在全球生產要素重配置的運作下(尤其是製造業),不可能有多少「閒置生產線」這類浪費存在。這是關鍵侷限條件。這也是說,川普這種「突發性」的貿易關稅障礙,廠商在短時間內「要完成轉單他國」成本遠高過「先忍下這局」。配合前述「更高代價維持既有經濟活動」看法,一年內中美貿易逆差反而會因為貿易戰而實質不減反增!尤其發動期間恰好是一般國際供應鏈訂單決定期(5~7月),轉單成本將比其他時間點更高,此擴大現象也更難避免。
華爾街日報報導:「‘We Are at the Limit’: Trump’s Tariffs Turn Small Businesses Upside Down」
內文簡單而正確的經濟分析:
The impact is now being felt particularly acutely by small businesses and startups. Broadly, this class of company, like others, feels good about the economy. But compared with larger operations, they have less ability to deflect higher materials prices or pass along new costs to customers.
Tariffs throw a wrench into pricing calculations and eat into profit margins. Smaller firms also are less able to shift production to other locations and have smaller reserves to draw on when times get tough.
Even those that benefit from a surge in domestic business are struggling to ramp up quickly enough to take advantage.
As a result, small firms selling all manner of goods, including high-tech light switches and the coated paper used to handle deli meats, are rethinking their strategies, suppliers, manufacturing locations and pricing.
誠如我們反覆談論:關稅障礙本質只是「強迫國內人民用更高的代價去完成既有的經濟活動」,以這點來看,貿易戰結果必然是傷人傷己。與此同時我認為,經濟體的彈性與交易費用高低,也會影響貿易戰下的傷害程度。微觀來看,小企業租值遠不如大企業,當某些生產要素成本被政府人為提高,傷害比例非常可能比大企業還高。
然後從價格理論出發,我們再進入第二步:
如同我批判最低工資法規的邏輯,當政府介入操控市場價格時,必然發生資訊費用上升以及資產配置扭曲的結果。這也是說,貿易戰必然在邊際上影響部分企業的生產要素配置,講更白話就是「投資計畫與回報預期」。越是邊際的企業越容易採取防守策略,而足夠多企業採用防守策略時,景氣就會反轉。
該報導文中幾個案例:
1. 北卡某5人小企業發現貿易戰下,該企業從中國進口的客製化自行車每輛成本增加$425美元,而他們無法在美國找到其他供應商,因此只能默默承受。但其終端零售價格已經高達$3250美元,再提高$425,公司必須與通路商重新議價。(可想而知,該企業如有新產品規劃,也將被迫暫停或重新規劃)
2. 田納西州的Smokey Mountain Trailers表示鋼鋁關稅已經造成該零售價格必須上漲7%,其業務主管表示:「最終還是得由消費者買單(At the end of the day, the consumer is paying.)」(一兩個月前才有自稱總體經濟學專家來此版愚蠢地宣稱『貿易戰不會影響消費者』哩~)
3. Tusco Display也因成本上升,不再續聘20名約僱工人,還進一步辭退10名正職工,且暫緩$1百萬美元的新機台採購案。
4. 舊金山的11人公司 Nebia Inc也因應鋼鋁關稅,考慮將$399美元的連蓬頭OEM從明尼蘇達州移往墨西哥。
5. RelianceCM 這家電子製造廠表示其客戶因物料成本上升,反欲將訂單從美國轉往中國(看傻大媽了)
第三步(這是這第三步也是先前與內人聊天時特別提及的):當人民幣下跌幅度夠大時,突發的中美貿易戰結果很可能在短時間內反而出現實質貿易逆差擴大的現象。
同樣從價格理論出發,第一點:所有企業均在侷限條件下達到最高效率,這意味著08年以來的復甦過程,多數存活企業在全球生產要素重配置的運作下(尤其是製造業),不可能有多少「閒置生產線」這類浪費存在。這是關鍵侷限條件。這也是說,川普這種「突發性」的貿易關稅障礙,廠商在短時間內「要完成轉單他國」成本遠高過「先忍下這局」。配合前述「更高代價維持既有經濟活動」看法,一年內中美貿易逆差反而會因為貿易戰而實質不減反增!尤其發動期間恰好是一般國際供應鏈訂單決定期(5~7月),轉單成本將比其他時間點更高,此擴大現象也更難避免。
第二點:lead time — 以塑膠製品為例,模具是否為公模?若是則轉單成本將大增;若為私模,模具移往新OEM廠,並不保證產能與品質都可平穩不變地跟著移轉(成型機上各種參數與原料配方乃至於色差等等問題均需要耗費時間與成本克服)。若是跨國移送模具(我的經驗此種案例很少),運送費用與風險也都是買家需要再三斟酌。此外,若要新開模具,他國技術、成本又是另一層考量。若產品涉及到認證或特殊功能需求(如抗紫外線),則又會延長轉單所需時間與成本。
上述lead-time cost絕非Emmy Hu這種不知世事的偽財經大媽所想像得那麼輕鬆容易。
第三點:也因為轉單成本高、不確定因素高,若人民幣走弱,部分美國採購商反倒可能擴大採購量以因應之。
短時間內,三個關鍵條件均將使貿易戰對實質貿易逆差只會加大而非減少。
我相信第三步分析也是"商周不要的大媽"與一般總體經濟分析都忽略的重點。二者錯誤均來自對真實世界的無知,對交易費用的輕忽。
三步綜合起來,我們可以看得更清楚:
貿易戰增加經濟活動成本、資訊費用與不確定性,必然改變企業原本最有效率的資源配置乃至於回報預期。交易費用的存在必然使得突發的貿易戰不但無助於改善貿易逆差,反而會加劇。
至於美國口口聲聲的「中國侵害智慧財產權」部分,我已經討論過 (https://wp.me/p9ffS3-zn),就不再贅言重複。
上述lead-time cost絕非Emmy Hu這種不知世事的偽財經大媽所想像得那麼輕鬆容易。
第三點:也因為轉單成本高、不確定因素高,若人民幣走弱,部分美國採購商反倒可能擴大採購量以因應之。
短時間內,三個關鍵條件均將使貿易戰對實質貿易逆差只會加大而非減少。
我相信第三步分析也是"商周不要的大媽"與一般總體經濟分析都忽略的重點。二者錯誤均來自對真實世界的無知,對交易費用的輕忽。
三步綜合起來,我們可以看得更清楚:
貿易戰增加經濟活動成本、資訊費用與不確定性,必然改變企業原本最有效率的資源配置乃至於回報預期。交易費用的存在必然使得突發的貿易戰不但無助於改善貿易逆差,反而會加劇。
至於美國口口聲聲的「中國侵害智慧財產權」部分,我已經討論過 (https://wp.me/p9ffS3-zn),就不再贅言重複。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
關於訊息費用與模仿行為
先前我就寫了篇文章表明我不看好「MedPartner」這網站的商業模式。結果還收到該站創辦人的私訊邀請參觀說明。
可惜其模式敗相太明白了,實在不認為參觀辦公室會改變我的想法。尤其創辦人的品德紀錄不良,甚至該站連文章都有抄襲侵害著作權嫌疑,更讓我毫無興趣。
從該站自稱2年賠掉300萬(咦?怎麼以前我一個月廣告支出也差不多300萬),假如為真,只是證明此商業模式真的行不通。
這種道德魔人自居的媒體,很難拉到廣告。即便接到廠商願意,未來也會被讀者質疑立場偏頗,且此質疑是越描越黑的。
而光靠訂閱收入,以台灣市場大小恐怕頂多損益兩平。可長期損益兩平的企業沒前景,沒前景養不住好人才。人才流失將使該媒體訂閱收入下降,從而進入惡性循環。
再者,所謂「正確的內容」也是很讓人質疑的。尤其如同許多醫生根本不懂農業食品業一般,很多皮膚科醫生評論化妝保養品也讓業內人士搖頭嘲笑。
西醫更是常有「昨是今非」與「事實上未有定論」的研究論點。姑且不論科學方法論問題,而是該網站的「所謂打假」行為很可能出現我上一篇文章中提到的「錯誤打擊」現象。無論故意與否,都可能引發商譽損失的訴訟糾紛,這部分成本,試問該媒體能有多少準備金應付呢?
這裡會出現弔詭現象:當這媒體沒人告時,代表太小不重要,收入自然也不高,但某些成本支出不會因爲媒體小而比較少;當大廠吿此媒體時,雖代表媒體有相當影響力了,但無論有理與否,廠商訴訟策略上用量與時間拖死你,甚至提擔保假扣押該網站資金時,該網站撐得住如此法律風險嗎?我很懷疑兩年才賠三百萬就哀哀叫寫文章討拍的財力深度。
再者還是我上篇文章所論:經濟分析來看,不會有那麽多造假行為讓你打。
https://www.medpartner.club/how-to-lose-3-millions-in-2-years/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
反托拉斯法(anti-trust law)的幾個特色:
1. 售價比同行高 — 濫用壟斷地位,開罰!
2. 售價比同行低 — 掠奪性定價(predatory pricing),若是國際貿易還多一條「傾銷(dumping)」罪,開罰!
3. 售價跟著同行走 — 聯合行為/串謀定價(conspiracy pricing),開罰,而且罪更重,要是有參加什麼「同行公會」「業內聯誼會」被抓到,還可能有刑責!(友達那幾個高階經理人就是被控告串謀定罪抓去關的)
不曾參加任何同行聚會搞孤僻就沒事?錯!價格跟著同行走,法律上政府照樣「擬制」你有勾串通謀行為,照樣開罰照樣抓去關!
4. 透過政治黑手,以政府力量達到壟斷效果(例如工會聯合談判勞動條件、行業組成證照制度、規格標達到少數廠商才可能得政府標、透過工廠法/衛生法規排除財力不夠的競爭對手…等等行為) — 不罰!
5. 反托拉斯法最重要的眉角 — 市場定義(market defintion)
可以把市場定義得很大,你就顯得很小,就沒有monopoly power;也可以把市場定義得很小,你家巷口的水果攤都可以構成濫用壟斷地位!
不信?有個美國經典判決,被告是在某州經營滑雪場的,法院硬生生把市場定義成:「就是被告所在的那個山頭」,罔顧該州還有幾十座山都有人經營滑雪場,然後認定被告漲價行為是濫用壟斷地位,開罰!
當年我在美國法學院讀碩士,我的反托拉斯法老師就是Obama的顧問之一。當時常私下找我談各種經濟學相關問題(我這老師經濟學真是很弱)或參加反托拉斯相關的智庫會議,有天在其辦公室談到Google有沒有濫用壟斷地位。
我反問:「這要看你怎麼定義Google的市場範圍?如果僅限於資料搜尋,Google的確很大卻是間接收費,使用者免費使用,相對於路透社、WestLaw或Bloomberg這種都提供專業特殊領域且收費昂貴的資料搜索服務之對手來說,你很難說『免費提供』究竟侵害了消費者什麼權益。
如果用廣告業來看Google,全部廣告業都納入的話,Google還不到壟斷地位;但如果僅看線上廣告,Google當然有壟斷地位,但並非沒有競爭…」
教授打斷我:「我們(咦?)已經決定開罰了,市場定義當然不能太大,而且要定義在Google有拿錢的廣告業方向…」
科科
反托拉斯法真是好棒棒,養活一堆律師、法官跟擔任專家證人的經濟學家們哩~
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
結果出爐,果然超越去年的€24億歐元,直衝$50億美元罰款!計算基礎是Google 2017年全球淨利$126.2億美元的40%。
理由是:Google不應該濫用Android地位,試圖誘拐消費者在Android手機上使用google搜尋引擎與Chrome瀏覽器。
—————————————
我的看法:
蠢到死的意見。
2005年Google花費$5千萬美元買下新創公司Android,並開放原始碼,提供Apache免費開放原始碼許可證方式讓許多手機硬體製造公司百花齊放,其目的一開始不就在財報中說得很清楚?Google就是希望開創mobile advertising這一塊新收入啊!
沒有Google如此大方提供免費作業系統,哪有如今眼花撩亂的各種mobile apps與智慧型手機?
這部份巨大的「消費者盈餘(comsumer surplus)」歐盟官員完全不看,與此同時,靠Android的軟硬體廠商所獲得巨大利益,歐盟官員也看不到。
單單只針對Android系統上預先裝載的Chrome瀏覽器與預設的google搜尋引擎,在在顯示我學習與鑽研anti-trust law的心得 — 這部法律並非法律,純粹是政客或政府攔路搶劫的藉口,這藉口多爛都行。
不過奇怪的是:
1. 行動廣告收入僅佔Google的總收入44%,為何今天歐盟官員針對Android系統有意見,卻拿總收入為基礎來罰款?
2. 根據財報,2017年Google從歐盟、非洲與中東地區創造營收為$360.5億美元,僅佔全球營收$1360億美元的26.5%,為何歐盟有臉面罰款基礎以全球淨利來計算?
還是老話一句,搶劫為真,這些法律藉口都真的只是藉口。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
從Milton Friedman提出的恆久收入假設(permanent income hypothesis)來看,如果收入改變小到無法改變恆久收入,則人的消費行為不會有所改變。
這就是當年我批判馬英九消費券政策肯定無效的理論基礎。
如今民進黨政府宣稱管中閔可以審核台灣大哥大副董事長蔡明興的薪水,所以違反利益迴避原則。
姑且不論薪酬委員會在法律制度下只是一個附屬於董事會的機構,其「建議」尚須經董事會同意方得以生效,更暫不提管中閔不過是台灣大哥大數位獨立董事之一,並無「一人定奪薪酬」的權力。
依據107年度台灣大哥大年報顯示,該公司董事年報酬約1千萬台幣,而帳面上蔡明興本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股數達99297159股,107年配息5.6元來計算,蔡的股利收入達5億5千多萬。這還未計入實際持股更多的蔡家投資公司,如台聯網投資、福記投資、台信聯合投資…等等。
嗯~假設我帳面上年收入5億6千多萬,其中1千萬由薪酬委員會決議,然後三位獨立董事之一的管中閔對我年收入影響力粗估千分之六,我怕死了,千分之六耶!牽涉利益大到不迴避不行了?! XD
況且以Forbes推估蔡明興高達31億美元(900多億台幣)的身價,管中閔對蔡明興年收入影響力恐怕萬分之六都不到。
利益迴避?別說笑了 XD
利益迴避原則並非無邊無際,連一點點影響力(remote impact)都可以拿出來主張的,好嗎?一堆法律蛋頭學者大談特談利益迴避,卻沒有(或故意)深究該原則的內涵,這種做學問很可笑,除了搬專有名詞回來唬人外,一點料都沒有。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
1.今年1~6月全球景氣大好主要是受惠於美國川普上任以來的成功減稅與法規鬆綁,這點我在去年8月「榮景或低成長的十字路口 (We are at the crossroads of prosperity or low progress)」(https://wp.me/p9ffS3-qB)一文就已經講明川普政策將成功改善美國經濟預期甚至實質。今年一月我更點出川普應該可以挾改善經濟政績順利連任。(https://wp.me/p9ffS3-x3)
可各位回想,一年前川普力推減稅與法規寬鬆時,多少所謂財經專家並無能力正確斷定景氣會大好。甚至更早川普當選時,台灣主流媒體與所謂財經專家還惶惶不可終日,區區在下則是少數當時就認定美國經濟將會大好之人。
將近一年,川普經濟政策效果方才明確顯現,尤其是美國破紀錄的亮眼就業成績。
但同樣的貿易戰提高的社會成本與訊息費用,有可能吃掉前述二措施所帶來的景氣改善。而這麼負面效應卻也需要相當時間來展現。這是簡單的價格理論應用而已。
換言之,偽財經專家目前看到的出口增長,不過是美國減稅與法規鬆綁的正面效應,貿易戰的惡果尚未顯現。不具備經濟邏輯之人很容易犯的錯誤,此為負面教材又一例,感恩啊~~
2. 根據財政部資料,今年1~6月台灣出口國仍然以中國(含香港)佔總出口額的41%,與2017年整年度比例一樣。
同時台灣出口美國的貿易額比例仍然是11.4%左右。
換言之,無論是三角貿易亦或是半成品原料出口中國加工再轉往美國,中國始終是台灣出口貿易依存度最高的國家。
貿易戰必定傷害中國與美國雙方經濟,對於自己討飯吃的國家受人貿易制裁攻擊還能沾沾自喜,甚至還誤以為海嘯將至,中國這艘大船翻覆而與其牽掛緊連的小船台灣可獨善其身?好笑~好笑~
PS 很懶得寫偽財經專家,我對資深大嬸實在沒啥興趣。實在是妻子認為藉由講解此人之各種錯誤可以幫助學習,再三央求才勉強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