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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中國地方政府的類國內貿易戰?

這兩日據稱發生「瀋陽海關攔截青島口罩物資,於是青島海關攔截瀋陽口罩物資回敬;然後雲南大理也攔截重慶的口罩物資,剛剛才在輿論攻擊下放行了,不過也不是原數退回;另外雲南蒙自也扣押河南信陽口罩。」等事件。

意外嗎?並不意外,

如果看過我多次推薦的R. Coase那本"How China Became Capitalist"一書,就知道中國在毛澤東時代刻意的保持地方政府的高度自主(源自於毛澤東自己的延安戰爭經驗),也會知道中國中央政府的實質統治能力是被誇大,許多聲稱「中國政府獨裁」的人根本就不了解中國中央政府的權限某方面並不比美國聯邦政府對州政府來得大。

換言之,雖然張五常在「中國經濟制度」一書揭示了「中國縣政府之間在增值稅架構下的競爭關係」。

而R. Coase更進一步從大量歷史事件中整理並指出中國各級地方政府之間本就在多方面、多層次存在各種競爭關係,尤其在1993、1994年朱鎔基完成全國稅制改革之前,此競爭關係主要存在於政治鬥爭上所以容易產生全面性租值消散,致使全國民不聊生。

舉一例而知秋:在93’全面稅改完成之前,中國各省上繳中央的稅率不但不同,而且幾乎每隔幾年就要透過彼此的政治實力重新談判決定。連國企的可保留盈餘額度都可以依據自身政治實力消長與中央政府談判。

甚至某項商品適用的各種課稅規則可歸納出近幾百種稅率可能!這就是改革開放前期的中國,混亂不堪且無所適從。

朱鎔基稅制改革之後大幅精簡稅率、課稅原則與稅金分配架構,同時以縣政府為基礎單位的產權劃分清晰而明確,官員與私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亦然。整個中國進入類似張五常「佃農理論」所解釋的「層層外包與縣政府競爭」的分成合約架構。從此迎來爆炸式經濟成長,其實只是印證R. Coase獲得諾貝爾獎的鴻文「聯邦傳播委員會」中那著名的Coase Theorem : “The delineation of property rights is the precondition for market transaction."

那為何稅制改革可以轉變競爭態樣?為何分成契約的基礎單位是在「縣」?又為何類似佃農制度的分成契約安排可以發揮如此驚人的經濟效率?這是高深的產權經濟學、制度經濟學問題,真要說起來得花幾萬字。不是這樣兩三句隨筆可以說清楚。

總而言之,當緊急狀況出現時,地方政府之間重新出現「類國內貿易戰」其實對真正研究中國制度的人而言,並不會太出乎意料。

事實上研究美國憲法或聯邦制度者也知道,美國建國至19世紀末也存在各州之間大大小小的「非關稅壁壘」。事實上各州之間的課稅現象,也使得美國1783年正式從英國獨立,但1789年才通過生效的美國憲法第一條特別規定「..各州之間不得對他州出口之商品課稅(No Tax or Duty shall be laid on Articles exported from any State.)」或「不得給予某州港口優惠待遇,亦或對他州往來船隻課稅(No Preference shall be given by any Regulation of Commerce or Revenue to the Ports of one State over those of another: nor shall Vessels bound to, or from, one State, be obliged to enter, clear, or pay Duties in another.)」

這種大國存在的問題,小鼻子小眼睛的某西太平洋井蛙島民大概是難以理解。

老話一句:你說你討厭中國制度,你懂中國制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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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為什麼「囚犯困境」是錯誤的例子?(Why Prisoner’s dilemma is wrong)

為什麼「囚犯困境」是錯誤的例子?

Nash均衡最愛提的「囚犯困境」是個騙法律外行人的錯誤例子,因為案例聲稱:「證據不充分下,兩名被告的任一名都不承認犯案就無法定罪。」這點已經落入美國聯邦證據法FRE Rule 801、804範疇,其實個人A拒絕認罪,同案共同被告B對檢察官的自白也相當可能無法使A在法庭上被定罪。

換言之,Nash均衡的個人最佳解恰恰是「拒絕認罪」。

經濟學愛舉的雙囚犯困境例子只證明經濟學家考證潦草隨便。這也再次說明,博奕論多半只是故事說得好聽,真實世界侷限條件根本被忽略得亂七八糟,半點科學解釋力都沒有。

補充:
就算不考慮真實世界條件,囚犯困境本身邏輯也是錯誤。

兩個嫌疑犯如果可以事前溝通,或事後透過律師甚至買通監獄管理人員、警察溝通,都不會落入Nash以為的選項。

之所以不如此選擇,只能說「訊息成本太高」。而此訊息成本並未被Nash記入決策收益中。這也是說,如果考量訊息成本,則二者均不認罪的收益是最糟糕選項而非最佳選項。而這點已經說明Nash均衡理論違反經濟學第一天條「自私的假設」(當然也說明Nash的成本觀念不好)。我說過很多次,違反此天條的經濟學理論經濟邏輯自我矛盾,註定是錯誤理論。

基本上博奕論就只是自言自語的數學小說,毫無經濟學內涵可言,更無科學解釋力可言。不只囚犯困境,幾乎所有博奕論的例子都有共同問題。

這就是為什麼好幾位經濟學大師級人物認為博奕論的發展是經濟學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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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幾篇價格管制相關文章回顧

既然台灣政府搞了個大規模經濟學實驗「口罩價格管制」,趁機會重新分享2008年來我寫過的幾篇價格管制相關文章。

從寇斯定律與價格管制理論看農地農用的謬思

重點:都市計畫(zoning laws)造成土地租值差異是經濟學老生常談的淺論。

但更深一點的經濟學是:管制造成的租值消散(rent dissipation)也會因為人的自私行為得到挽救 — 通常是通過政商關係、賄絡走後門等手段來減少消散的租值,整體社會收入從而不致於大幅降低。

台灣氾濫的農地工廠現象,背後反應的不是人民守法觀念薄弱,而是錯誤的法規政策逼迫人民必須採取違法或脫法行為。

這也是說,台灣政府長期的「保護農業/農地政策」其實是以人民財富消散為代價。

從這點也可以延伸到台灣都市空屋現象:經濟學外行以為是炒作行為的空屋現象,其實反應的是台灣都市計畫、建築法規、稅制乃至於民法對租賃契約的安排等,使得屋主選擇空置的經濟效益大過出租或自住。表面看似的資源浪費,背後的侷限條件才是元兇。

糧食危機存在嗎?(二)-自由市場與價格管制」 「糧食危機(四)-投機客的慈悲與政客的可憎

2008年那會兒被炒作半天高的糧食危機根本不存在,當年我還嗆聲斬釘截鐵宣稱糧食危機的清大教授彭明輝,拿錢出來賭榖物期貨輸贏呢,科科。

如今2020年回顧,玉米、大米、黃豆等主要糧食價格都不到2008年的一半,何來糧食危機之有?

而世界上發生饑荒國家的主要問題都不是全球糧食供應不足,而是當地國家政府的管制造成局部供應短缺。

醫護過勞的真正元兇是健保制度而非勞基法

這篇似乎被許多醫護專業人士流傳的文章,我明白指出:

a. 醫護產業的人力短缺現象來自於健保制度對醫護人員收入的價格管制。

b. 此種價格管制會因為醫療人員的轉職成本越高,而越以「收入/成本不同科別的人力短缺嚴重不同」呈現,尤其以「報酬率低、風險高的科別最為嚴重」。

c. 健保制度會產生財產移轉的效果。

d. 補充保費就是強制課稅。

我對一例一休修法的看法

一例一休是一種政府的過度管理(micro-management),侵害勞雇雙方的契約自由,本質會發生價格管制效果。

我預言的:邊際勞工失業率上升、邊際企業倒閉率上升、普遍性物價上漲與年終獎金下跌等現象2019年均實現。

貪污的一般性理論(上)」「貪汙的一般性理論(中)

價格與多種法規管制多半是為了「政客/公務員貪汙」而存在;反之,方便貪汙的法規本身也會被二者以各種「公益理由」強化,從而制度化甚至可以子承父業地移轉貪汙權利。

越極端的管制環境,此種貪汙現象越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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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

有趣的時空穿越者

剛剛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

2008年北京奧運開幕式扮演儒生的演員中有一兩人戴著很像2016年才上市的Airpods耳機。哈!

猜測應該是有線耳機,只是看起來很像Airpods。
(見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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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口罩事件的簡易經濟分析

關於此次台灣口罩禁止出口事件,許多人都分享「要台灣賣口罩給中國,你知道台灣過去都還要跟中國買嗎?」這篇文章的數據:

台灣賣給中國的口罩 1,853,675 片
中國賣給台灣的口罩 398,857,219 片

以此聲稱台灣應該禁止出口口罩,而我也第一時間直接評論此文章的觀點是非常膚淺且經濟邏輯不及格的文章。

理由如下:

科學方法論的一個重點,是你不能拿一根受細菌污染的玻璃試管然後「假設它未受污染」接著做實驗。

同樣的,該文引用的2019年海關資料是基於「尚未發生大規模流行傳染病的需求曲線」。而事實上因為新型冠狀病毒的流行,中國在2020年一月中後這短短的兩週內,對口罩的偏好改變,需求曲線早就往右上方跑了不少。

要知道,口罩或許多醫療、安全設備,平時因為用不著所以庫存不會太高,生產要素同樣也不會囤積太多。這意味著當狀況發生,需求曲線移動時,會因為此項交易費用而產生短期的、激烈的供不應求狀況。我們從這幾日中國、港澳、台灣甚至美西地區都出現口罩缺貨的狀況就可知此經濟邏輯是正確無誤。

顯然中國內部供給短時間來不及供應的短短2~4周windfall profit不賺是笨蛋。

台灣政府有兩個選擇:(1)自由讓台灣廠商獲利或(2)政府出資買下口罩捐給中國賺取社交紅利。

但我們看到台灣政府選擇最蠢的「禁止出口」,這會帶來兩個後果:

A. 粗淺的「加重中國人民對台灣敵意」這點就不用多談;

B. 從Milton Friedman的「恆久收入假設」來看 ,雖然這種windfall profit/loss本身雖不會改變供應行為,但若政府禁止廠商賺取windfall profit,則是會影響廠商對恆久收入的假設,從而改變供應行為。舉例來說,假設台灣政府規定樂透頭獎獎金99%要充公,你猜還有幾人買樂透?

這就是為何我在1/25的短文中認為「扭曲未來投資與生產意願,使得未來再有類似疫情發生在台灣時,相關醫療資源會因為前車之鑑而容易發生短缺問題。」

要知道,政府的此項出口禁止雖然只針對口罩,但對他種產業的廠商是有寒蟬效應的,看在眼裡,點滴在心頭。

除了上述兩個後果,另一方面,我認為台灣如能賣出/捐出大量口罩給正在爆發的疫區,也有助於抑止傳染疾病擴散的狀況,同樣有助於台灣降低疫情爆發的風險。

與此同時,很可能到下個月換台灣疫情爆發,此風險無人說得準。而過了這幾週,當中國口罩產能重新開出,需求曲線往原位回落,台灣若有「曾救同胞於急難」的社交紅利,要再從中國進口所需口罩是輕而易舉的。但以民進黨政府的仇恨作法,就算中國因被惹惱選擇短時間拒絕出口台灣也是人之常情,台灣恐怕反而要面臨更嚴重的口罩短缺。(甚至擴及其他醫療用具/設施)。

Adam Smith的智慧:「給彼此獲利是最佳最有保障的供應來源」顯然在滿腦政治偏見、無知仇恨的台灣綠吱身上是不具備。(我相信今日疫情爆發在日本,台灣綠吱肯定是另一張嘴臉)

還是老話一句,歷史上與身旁大國政治敵對的小國從來沒有好下場,例如古巴對美國。更甭提四面環海、島內並無太多資源,必須全靠貿易維生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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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

回顧米粒間諜晶片事件談謠言

2018年10月4日Bloomberg刊登新聞「The Big Hack: How China Used a Tiny Chip to Infiltrate U.S. Companies」聲稱Super Micro這家公司利用一顆米粒大小的間諜晶片竊取資訊。

當時我不但寫了幾篇文章駁斥這種謬論栽贓。(https://tinyurl.com/w5rps2n)

還親自動手買入這家粉紅單公司,短短三天就賺了幾張台北舊金山商務艙來回機票。

如今這家公司不但股價破2年新高,也於近日股票重回Nasdaq市場交易。(見新聞連結)

而當初台灣一堆號稱資安的專家教授們(包含某財經魍魅)斬釘截鐵地咬死這家公司竊取資料,我還在等你們的證據呢~

以此對照如今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看著一堆冒出來頗似當年米粒晶片智力測驗不及格的網民,深覺真實世界的經濟學趣味十足,未來收入頗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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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

隨筆

SARS全球疑似感染案例才8千多人,死亡774人。

中國SARS疑似病例5,327,死亡349(死亡率6.55%);台灣疑似病例346,死亡37(死亡率10.69%);香港疑似病例1,755,死亡299(死亡率17%)。統計時間從2002年11月16日廣東順德首例發現病患到2003年9月2日,時間近一年。

網路謠傳武漢肺炎已經造成短時間內9萬多人死亡(不到2個月時間),試問如此巨量屍體要怎麼處理?這個時間點武漢上哪找那麼多工作人員處理屍體?掩埋要埋哪?就算萬惡的中共要火化毀屍滅跡,焚化爐也不夠支應。

更甭提目前英國Lancaster醫學院提出的學術研究認為武漢肺炎基礎傳染數 (R0, Basic reproduction number,簡言之:平均一個人可以傳染給多少人) 大約為 3.6-4.0。順道一提:SARS是0.85-3,HIV/AIDS是2 – 5。

當年南京大屠殺,屠殺30萬人也要耗時2個月。即便當年資訊流通與記錄都困難重重下,還是被拍攝記錄並流出屠殺相關影像訊息。

以現在人人有手機的狀況,武漢短時間死了9萬人,卻沒有任何影像照片流出?9萬人都沒家人?

就算是1918年西班牙大流感,美國死了548,452人,那也是將近2年時間。美國也沒有因此亡國。

恐慌時,人容易過度主觀放大風險機率,這是正常的心理現象。但保持理智才是提高自身存活率的最佳方法。

最可悲的是毫無判斷能力地不斷造謠或協助造謠,把很多明顯誇大不實的謠言只為滿足自身政治偏見地散佈出去,但其實自己連基本查證或一丁點證據都拿不出來。

當年SARS期間台灣有多少誇張謠言?事後來看根本都是不堪查證的蠢話。

事實上台灣2016年死於肺炎就有12212人,平均每天33人。而且肺炎死亡率高出日本及韓國,更是美國的6.4倍。真要比較,SARS一年造成的台灣死亡人數不過是他種肺炎一天的造成的死亡人數。

不堪但悲哀的事實是,武漢肺炎不僅僅危害人體健康壽命,更成為一場可笑的智力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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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人權自由保障要付出哪些機會成本?

讀者Chehao Hsu 問:「人權自由保障要付出哪些機會成本?」

答:這是大問題,因為自由權內容眾多龐雜,從言論自由、生命權到財產權(有體無體財產權甚至名譽權等等)。

權利內涵基本上以財產權為例,除了基礎的使用、收益、處分三權能外,最重要就是基於此三權能的排除侵害權(exclusive using rights),這一塊可以最簡單最直接地從中華民國一年司法單位總預算約2百多億新台幣。

而中華民國法院不分審級,每年新收案件數313萬件(2018年司法院統計),假設約莫1/3有聘請律師,並以台北律師每案件審級約莫6~8萬收費計算(當然名律師收費可能遠高於此數;其他地區律師可能低於此數,所以我抓此數字作為推估用的中間值),律師費用支出約莫是600多億。

二者相加,中華民國一年人民支出維護基本權利的費用在800億新台幣以上。

當然我還沒計算警察與軍隊每年的費用開支,也沒有計算許多財產登記制度(例如土地登記、專利權審核登記等費用),更沒有計算民間代書收入、法律顧問/公司法務薪資…等等可見可計算的成本。更甭提許多因應不同行業、人民活動而生的權利義務費用,又或是訓練司法官、律師乃至於相關公務員、警察等等專業人士的教育投資。

經濟學上正確稱呼是「制度費用(institutional costs)」。

而此點只是管窺我多年來反覆強調的:人權保障、財產權保障等等制度費用是很昂貴的。光喊空話,沒有足夠的財富去支撐,都只是政客騙取權力利益的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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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

隨筆2

1. 有關人權的制度經濟學分析我都談過了,新讀者麻煩自己爬文。

簡單說:經濟學認為人權改善是靠財富累積而不是政治運動與空話。

台灣黨外乃至於美國民權鬥士對人權改善的實質貢獻其實都很低,近乎於零。是整體社會生產力增加、財富累積之後才養得起許多現在被覺青「誤以為天賦人權」的制度安排。

這塊我多次以言論自由為例談過經濟分析的邏輯。可以參考這兩篇:「從還願遊戲爭議談言論自由」(https://tinyurl.com/yyf7favz

「從南投地院「公然侮辱罪」一案談起」(https://tinyurl.com/y8yvalwk

當私有產權市場經濟夠發達,多數人的言論對他人的未來收入影響很小時,言論自由的權利邊界自然會放大;反之,不管是民主制度、專制制度,言論自由範疇都會很小,尤其是政治相關言論。

不懂背後的經濟現象與原理,你的程度就只會是大部分台灣法學院教授泛泛而談的水準。

中國1979年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財富累積人權大有改善,這跟台灣的狀況是一模一樣。

2. 現在中國人民普遍享有高度基本人權自由,但中國人均收入還不夠高,自然某些自由權看似還不夠,但實質進步得飛快。

中國司法審判在多年前已經做到即時直播,這點台灣都還做不到。

不少經濟學大師也說過,我這個美國法專家也如此認為,中國改革開放後在許多領域的市場經濟自由遠高於美國。

經濟學不相信絕對自由,那意味著租值完全消散。(如果看不懂這一句的經濟邏輯,別浪費時間鬼扯,多讀點書多實際觀察真實世界,而不是聽信一堆政治造謠謊言)

3. 昨天早上的隨筆沒想到討論熱度挺高,可偏偏看到一堆明顯看不懂也無能回答我文末丟出的制度經濟學題目的人硬要討論民主制度,就很好笑。

不禁讓我想起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G. Stigler說過:「如果你說你是物理學家,對方會說:『物理學我不懂』然後閉嘴。
但若你自我介紹是經濟學家,對方則會:『經濟學我是不懂啦,但是xx政策或oo經濟狀況應該是怎樣怎樣….』」

重貼題目如下:
“「共產制度與自由市場經濟在怎樣的侷限條件下都可以達到Pareto Optimal?意味著兩種制度都可以達到經濟效率與人權保障最完美?」
如果你連這題都不會,其實你沒啥資格跟我討論民主制度。你的行為在我看來就像是:只會掰手指算1~10以內的加法的三歲小孩,要談微分函數為何可以求得切線斜率一樣好笑耶。"

再強調一次,如果你根本不懂甚至沒聽過阿羅不可能定律,也回答不出上述問題,那你真的沒啥資格講民主制度有多優秀或批評中國現有的私有產權市場經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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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

隨筆:

1. 共產制度是一種產權安排制度;與之相對的自由市場經濟制度。

2. 共產制度與民主制度從不衝突(本質就是投票)。事實上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直是民主制度,而且文化大革命期間還是最極端的民主制度。

這也是我常說的:民主制度可以達到最嚴重的產權乃至人權的迫害。

3. 民主制度在懂得阿羅不可能定律與制度經濟學的人眼中,就是一個高交易費用的制度,並存在高度「貪汙制度化」的可能。本身並無優越之處,更與保障人權自由無干。

我在「貪汙的一般性理論」一文(https://tinyurl.com/qq8krs7)已經討論過,這裡就不重複。唯一強調就是:「民主搭配經濟管制必然產生貪汙,且貪汙的利益團體有將其合法化、制度化的高度誘因。」

台灣所謂民主化後,貪汙與貪汙制度化只見越發嚴重。

4. 台獨主張要成立必然要以「全民皆兵、全島軍事化」為前提才有可能實質做到與中國軍事對立且斷絕來往。其成本至少:a. 放棄台灣對中國每年1,379億美元出口(佔總出口額41%);b.放棄全民健保、老人年金等各種社會福利轉作軍事用途; c.全島重新戒嚴(martial law)再次進入軍事管制;d. 放棄募兵制改回徵兵制,並需將服役期限拉長至三年以上,且戰備士兵每年必須有相當時間回營受訓;e. 全島多數建設必須轉為地下化。

換言之,台獨主張必然要走回當年蔣中正的老路,而在收入減少4成、軍事費用開支要大幅拉高的前提下,人民財富縮水與10%以上失業率是必然結果。

我就問我已經問爛的老問題:「台獨究竟能解決什麼問題?台獨了就沒有官商勾結、環境污染、貧富差距、司法不公?」

主張台獨者最愛鬼扯的就是:「台獨保障台灣現有自由民主的生活與權利。」

可偏偏從經濟學邏輯看,主張台獨恰恰必然要嚴重侵害人民自由權、產權,重新戒嚴才可能做得到。注意,這個「可能」還只是極低的成功率。

因此我不但堅決反對台獨,更是早早就指出「台獨通通是假貨」這真相。

5. 「共產制度與自由市場經濟在怎樣的侷限條件下都可以達到Pareto Optimal?意味著兩種制度都可以達到經濟效率與人權保障最完美。」

如果你連這題都不會,其實你沒啥資格跟我討論民主/極權制度/反共之類的問題。你的行為在我看來就像是:只會掰手指算1~10以內的加法的三歲小孩,要談微分函數為何可以求得切線斜率一樣好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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