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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zon Fire和Apple iPad 競爭上的不同

我不曉得什麼時候開始,台灣媒體特別討厭Apple,總要尋找所謂的「iXX Killer」出來,或者是Samsung跟Apple的訴訟一面倒向南韓,又或者是硬把「台商代工本質上的低毛利」說成是「黑心蘋果」(售價不是成本決定,而是由市場競爭下的需求決定,這觀念我以前談過,有興趣的讀者可以搜尋一下)。

撇開這些偏見,我們來談談Kindle Fire跟iPad競爭關係。

如果要讓「Kindle Fire是iPad Killer」這論點成立,首先有兩個假設都要成立:

1. Kindle Fire與iPad的消費者有高比例重疊;以及

2. Kindle Fire能成功從「內容」獲利

第一點很容易理解:假如兩個產品的主要購買者根本是兩群人– iPad消費者不會來買Kindle Fire;Kindle Fire消費者不會來買iPad,那這兩者壓根不是在同一個市場競爭,只是各自在各自的空間裡開拓。

舉例來說,Kindle reader這產品跟iPad就是八竿子打不著的兩樣東西。雖然iPad也有電子書閱讀和購買的功能,但顯然這點不是多數消費者買單的關鍵。而會買Kindle reader的,應該也不會是看上它「拙劣的網頁瀏覽」,而是出色且時分適合長時間閱讀的E-Ink螢幕與介面。

不過Kindle Fire因為硬體與系統的關係,本身完全不像reader而根本是一台平版電腦,我們就得瞭解Kindle Fire在售價級距與iPad相差如此之大的前提下,客戶群還會不會是同一群了。老實說,現階段大家都只能猜,了不起做點問卷調查來猜得準一點。

我認為雙方有重疊,但不是同一群。因為:1.反Apple與支持Apple本來就不是同一群人;2.會在乎價格跟不在乎價格的也是兩群人(不過這一點又牽涉到客觀經濟環境了);以及3.Apple的高滿意度,既有使用者續買新機比例應該遠大於換Kindle Fire。

因此我覺得重點不會在於「Amazon搶了多少Apple的市場」,而會在於「Amazon可以為自己開拓多大的non-iPad市場」!畢竟現階段,non-iPad平版市場簡直一片荒蕪,沒幾家可以拿上檯面說嘴的。一些號稱出貨量多驚人的韓廠、台廠,一個個對於實際銷售量與退貨、折讓閉口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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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red雜誌iPad版正式推出

先前才說Wired雜誌提出iPad上的電子雜誌概念,沒想到這家公司已經正式推出產品了(iTunes Store購買連結)。

http://c.brightcove.com/services/viewer/federated_f9/1813626064?isVid=1

對照國內出版業者似乎還在「EP同步」這種枝微末節處施力,實在是令人感觸良多。

看似最愛把「創新」當成口頭禪朗朗上口的文化產業,卻在緊要關頭如此摸不清大方向。的確,「魔鬼都在細節裡」,但是如果大方向都抓錯了,哪怕你細節處理得再好,都只是做白工。

當陶瓷沖水馬桶被發明並開始普及時,你繼續當一個手藝精湛的夜壺師父,並不會改善你的處境。

同樣的,日前華碩顯示器事業部協理邱耀輝的一番言論,也該讓華碩股東們膽顫心驚:

華碩顯示器事業部協理邱耀輝今(20)日表示,讓3D螢幕走在前面因為目前3D相關應用較完備,在消費端已有眾多遊戲、電影,加上2D轉3D技術可提供豐富內容,而在商用端亦有CAD繪圖、建築設計等應用,可在3D螢幕上預覽立體化的效果。

反觀觸控式螢幕,雖然Windows 7號稱支援多點觸控功能,但邱耀輝認為,從作業系統到軟體,實際可應用的觸控功能都還不多,就算是瀏覽網頁,使用滑鼠也仍比觸控方便。

他表示,觸控螢幕的技術對華碩來說不難,早在今年CeBit展中便有一款籌備中的觸控螢幕亮相。但華碩要先確定市場有需求,才會讓產品上市,至少在今年之內可能還看不到。

市面上哪一款3D laptop或TV大賣了?我們不知道。
但是iPhone、iPad或搭載Android系統的手機大賣,卻是眾所皆知。

如果這樣還叫「不確定有市場需求」?這樣的公司連瞎子摸象都稱不上,只能說是「瞎子連象都不肯摸」了。

或許,從比較善意的角度想,華碩這家「表面上創新」的公司,其實骨子裡的軟體實力根本就遠遠不如Apple這類公司。
該有的作業系統,他們做不到;該有的UI設計,他們辦不到;該有的軟硬體整合實力,他們也達不到。
從這角度想,華碩的確是看不到市場需求,因為就算有,他們能提供的產品可能根本都勾不著「市場需求」的邊。

從這位協理言論中,似乎一切全靠微軟Windows 7技術的意向,我們已可知悉一二。

我們再想想,一家只會把竹子貼在筆記型電腦上的公司,真叫創新嗎?

(圖片引自:http://laptops.techfres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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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 Magazine所探索的下一代雜誌可能性

這不算新聞,不過挺有意思的,所以我想還是值得放上來給大家參考參考

今天iPhone OS 4發表會所展示了各種可能的新商機,後續發展非常值得期待。我也有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以後再談。

回過頭來看看Viv Mag。就時尚雜誌來說,我覺得Viv Mag也找了一條很有意思的路。成本很高,大製作,但是或許真的是時尚雜誌可以走的一個方向。

http://vimeo.com/moogaloop.swf?clip_id=10207926&server=vimeo.com&show_title=1&show_byline=1&show_portrait=0&color=&fullscreen=1

VIV Mag Interactive Feature Spread – iPad Demo from Alexx Henry on Vimeo.

http://vimeo.com/moogaloop.swf?clip_id=10253564&server=vimeo.com&show_title=1&show_byline=1&show_portrait=0&color=&fullscreen=1

VIV Mag Motion Cover – iPad Demo from Alexx Henry on Vimeo.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上Viv Magazine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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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博士對iPad的看法(兼我的智財權略談)

華爾街日報(WSJ)上舉足輕重,對於美國菁英人士或大老闆極具影響力的Walter S. Mossberg在iPad發表當日,試用後對WJS的記者發表了他的心得

一開頭莫博士也直言一個跟我一樣的看法:「在Apple難得採用如此具侵略性價格策略下,Dell、HP這些公司得『挫著等』。」

以下視頻,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http://s.wsj.net/media/swf/main.swf

順便補充一些我的想法:

1.最近網路上一堆看得很好或是看得很壞的說法,我個人都覺得很神奇
一如華爾街日報的莫博士,或紐約時報的大寶兄所言,根本還沒有人拿到實機實際測試過,很多東西大家根本還處在臆測階段。即便他們這些專業的、受到重視的大報科技專欄作家都還沒拿到機器實地測試一些功能(諸如Apple宣稱的新介面有多好用?Apple宣稱的10小時電力要打幾折?)
很多資訊大家都還不清楚,有些網路鄉民就能斬釘截鐵下判斷?這真是有夠神。我是很佩服啦。

2.前一篇我說Apple iPad很殺,主要是針對他的iWork介面跟價格這兩點;這兩點都是已經看得到,也比較確定的。

根據我從2000年以來,幾乎年年Steve Jobs Keynote都實況跟進的經驗,當場宣布這麼殺的價格還真是少見。

3.關於Flash目前不支援這點,備受批評。
但這點我覺得批評得不是很正確。
Flash是哪家的技術?哪家公司的產品?Adobe!
所以支不支援的關鍵應該是在Adobe身上,而非Apple本身一家公司就能搞定。

況且,HTML 5 在Safari上支援的不錯,許多網路影片網站如Youtube也支援HTML 5格式。換言之,單純要看Youtube其實不需要內建Flash,只要瀏覽器支援得夠就行。這點Apple Safari應該是沒問題的。

但是我更懷疑的,是有多少人真的那麼在乎iPad能不能執行Flash?

4.我不認為iPad是一台notebook或netbook;而Steve Jobs keynote一開場也是把產品定位說得很清楚。
在智慧型手機跟電腦之間有個空白,這個空白目前比較火紅的應用是電子書;但顯然Apple不認為這塊空白只有電子書。整場iPad發表會看下來,很明顯Apple把電子書定為成iPad上「重要的功能之一」,再強調一次,「之一」!

所以很多人把它拿來跟netbook相比,然後說比不過;這種類比實在很無聊。netbook產品定位一開始想要在某種程度或方面上,取代笨重的laptop。它的UI、它的系統甚至本質,跟我們使用的一般laptop根本沒有二致。

我認為Apple並不覺得netbook是這塊空白的答案。

當然Apple是不是真的找到答案了?要由市場來驗證。

另外,根據PCMag的報導,Apple要推出這台iPad所申請並持有的相關專利一大堆,諸如:無線網路頻寬管理專利、色彩管理專利、圖片旋轉專利…等等

有趣的是,我在美國上專利法的第一堂課,讀的就是Apple iPod轉輪跟使用者介面的專利。

從經濟學角度來看,這些專利雖然是一種智慧財產,但卻不代表必然獲利。事實上9成以上的專利都無法獲利,還要付出大筆的專利申請與年費(亦即賠錢貨)。
但市場的誘因制度,卻能讓有創意的人們繼續前仆後繼投資研發,為的當然是有朝一日能賺大錢的夢想。

另一方面,任何一個大受市場歡迎的產品,對於消費者或整個社會都是大有貢獻。說什麼廠商剝削消費者,這都是很無知的愚蠢說法。

話說我最近的一篇英文paper,內容就關於反托拉斯法中的搭售行為(Tying arrangements),我用經濟理論否定了「廠商可以用搭售方式逼迫消費者就範」的可能性。

換言之,某些人愛鬼扯的「微軟強迫消費者買單」的這種說法,根本就不可能成立,也站不住腳。

回過頭,如果我們沒有專利制度保護,你認為Apple還會砸大錢研發這些東西?而大肆批評專利制度的某些人,又何曾推出什麼在市場上廣受歡迎的產品,增進人類社會價值或改善了什麼?

再多提一點。
美國公司法(我記得台灣公司法現在也可以)允許公司成立時,原始股東用智慧財產權入股。

假設有個窮編劇寫了一篇很好的故事,幾個朋友願意投資開拍電影(像那個約翰走路的廣告一樣)。
大家籌錢來開電影公司,編劇沒錢怎麼辦?一股都分不到?假如電影大賣,荷包滿滿,這個編劇卻什麼都拿不到(因為有人認為著作權是侵害人民,不應該存在),這樣合理嗎?

依照現在的制度,這位編劇可以將他的著作鑑價入股,取得相當的股份。如果著作不能當做財產,那這種入股方式絕對不可能存在。

我所在的矽谷,多的是這種技術、專利、著作入股的新創公司。

反對智慧財產權的人,面對這個又該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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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iPad….殺!

千呼萬喚始出來。

沒想到iWork整合多點觸控螢幕可以做出這麼好的使用者介面,我也沒想到Apple iPad外型還真的是吃了腎上腺素的iPhone

但我更沒想到的是Apple難得讓一個新產品甫上市價格就這麼殺。

看來最近才剛宣示要推或是剛推電子書產品的很多台灣廠商,例如宏碁、BenQ、華碩…都得「挫著等」。

Amazon Kindle我認為會略受影響,但後續效果不明顯,還需要觀察(話說Amazon最近似乎也釋出SDK讓軟體上在Kindle在上面開發軟體;不過礙於電子墨水技術顯示效果尚不如TFT-LCD,我也有點懷疑軟體商在上面的發展性)。

倒是PSP這類手持式遊戲機種,可能也會受到相當程度的競爭(這在iPhone或iPod touch上就已經有那麼點味道了)。。

當然,我還不知道iPad真賣起的實際銷售數字會如何;但就我今天在美國校園或街頭觀察到的,路人、同學討論起iPad的聲音還蠻多的。

另一方面,Apple再度發揮他們最具優勢的「人機介面整合」,讓我們更能理解,微軟的平板電腦(Tablet PC)究竟失敗在哪。

以下是一些影片,有興趣的朋友自己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