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網友在blog上留言詢問我對「全民無條件基本收入」的看法。
一句話來說這個想法,其內容就是不分對象,一律定期給予多少多少金錢保障其收入水準,進而達到保障窮人之目的。
在我看來,這樣的政策本質就只是一次大規模的通貨膨脹,但窮人會未蒙其利反受其害。理由如下:
1. 人人都發錢,相對貧富不會改變。
絕對數值看,相對貧富好像改變了。但人的消費與投資行為不是根據財富,而是根據永恆收入假設。因此從永恆收入假設看,人人都發一定數額的錢,本身並改變不了富人與窮人本質上收入不同的根本原因 — 個人租值(運氣、智商、技能、相貌、知識…等等不同因素造成個人租值不同)。
因此絕對數字上算起來好像貧富差距被改變了,實際效果上我相信不會有太大改變。
可是人人發錢的效果上又跟所有人的鈔票瞬間貶值x%沒兩樣。
所以一旦政策確定要實施,實施之前就會有通膨預期發生,普遍性的物價上漲(其實是通膨)就會先來臨。
而最怕的就是這個時間差,人們為了應對通膨預期而產生的防守行為往往對經濟體有害。
但政策實施從形成、決議到真正執行有很長的時間差。我認為光是形成階段,就可能造成通膨預期與具破壞性的防守行為。同時此階段訊息費用奇高,會導致人民做出很多錯誤決策,一樣有害。
又,無論發放補助的基金來自於稅款或是印鈔票,均存在一定行政費用與政府無效率的耗損,凱恩斯的乘數效應理論在這裡很可能是「負乘數效果」。
2. 真正窮人很可能拿不到補助
我們可以想像政府最有效的派錢方式,比照澳門政府派紅利,就是直接存入一定金額到人民的銀行帳戶中。
但真正貧困者往往連銀行、郵局帳戶都沒有,甚至因為被法院/地下錢莊強制執行而「不敢有」。因此一旦政府決定全民派錢,最最底層的很可能:a.領不到這筆錢或b.不敢領這筆錢。
可是前述的整體社會普遍性通膨已經發生,物價大漲已然來臨。這些實質上沒有領到補助的底層人,就更加貧無立錐之地了。
也就是說,我認為全民無條件基本收入這想法實質上是善意舖成通往地獄的路。
順道一提,這種福利政策通常都有鼓勵懶惰的負面效果,我就不特別詳談了。
比起這個爛主意,我覺得更快更好的方式是:1. 直接停止徵收關稅、2.全面停止徵收累進式所得稅與 3.廢除許多環保、金融控制、勞動條件、福利政策與移民限制法規(同時把因為法規廢除而不再需要的該等職務公務員全給裁撤)。
此三箭可以瞬間提高人民的永恆收入預期(根據M. Friedman 的消費者函數理論),從而大幅度改變消費與投資行為。台灣經濟大好,連帶邊際乞丐收入也會大增。
馬英九的消費券政策之所以毫無救經濟之效果,就是因為一時發點小錢並不能改變永恆收入假設,當然改變不了人民消費與投資行為。這是一個做之前就知道會失敗的政策。
再多談一點:我認為通常的貧富差距不是問題,甚至對社會有還好處 — 鼓勵窮人努力向上。
真正有問題的貧富差距來自於「政府裙帶關係的尋租行為」,也就是透過官商勾結與貪汙制度所形成的貧富差距,這是社會動亂的來源,也是某群人透過政府暴力侵佔其他人利益的惡行。
後敘的貧富差距只是現象,問題根源在於政府權力過大。許多人誤以為貧富差距是該被解決的問題,其實是因為世界上多數國家普遍性存在政府勾結與貪汙空間。
該解決的是政府,而非人人發錢所能改善。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