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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法律

樂透樂不樂?

●捐不捐,有差嗎?

最近新聞很愛討論有個信仰虔誠的中獎人,大方捐出2億新台幣給所屬教會。
同時也有新聞維持台灣媒體「常自封聖人後對他人隨便做道德批判」的壞習慣,或有或無地批判起少部分不願意捐錢的得獎主。

但我在過去即寫過一篇文章「小氣鬼與慈善家最大的差別,在於前者把財富分享給更多的人」。

其實得獎主願不願意捐款,對於社會均有相當的貢獻。

我們先從一個光譜極端談到另一端:

得獎主全數捐出來給慈善團體,少數慈善團體將受惠,但也會發生NGO資源爭奪排擠的問題。
即便他是捐給「聯合勸募」,也無法做到雨露均沾。

得獎主如台灣多數得獎人一樣,將全部獎金存在銀行裡、購買定存單,透過金融體系將有利於各產業之金流。
同時,因為存款本身有益於降低整體資金成本(也就是存借款利率),雖然這部份貢獻不大,但只要金融市場是自由的,那麼這樣的貢獻絕對是存在的。

低廉的利率環境有利於產業發展之外,也有利於人力資本的投資。

一個利率極高的社會,則妓女、歌女、舞女…..等(女字請自行替換成男字亦可)將不斷成長,願意去念尖端科技、醫學亦或文史哲法的學子將大為減少。因為人力資源的投資是個需要將現有資源節省起來,投入於不一定有回報的領域的行為。高利率的環境,平民百姓難以負擔這樣投資行為。

反之,去從事純靠體力、肉體的職業,不但簡單又能快速回收。就資金成本角度切入,利息高低與人民職業選擇可是息息相關。

另一方面,假如得獎主將所得全部花費於吃喝玩樂上,對許多行業都將有所助益,亦是勝造七級浮屠!
若是大量買進「血汗工廠」的產品,那麼對血汗工廠中的勞工階級大有幫助!這絕對是那些大力推廣「公平貿易」的無知人士想不懂、參不透的。

現在我們談最極端的情況,即得獎主不但不把錢存在銀行裡,而是挖個洞全部埋起來,一如伊索寓言裡那位愛好黃金的有錢人。
如此之行為,一樣有利於減緩通貨膨脹。只是如同影響利率一般,光靠一個得獎主那點錢這樣搞,效果有限。但絕不能說沒有。

換言之,有錢人的錢花與不花,均是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

●天上掉下來的財富是好事嗎?

這邊要談的比較篇於個人理財層面。

許多人幻想自己能有朝醒來,便揚名立萬、身懷萬貫。

很可惜,對這樣的個人來說,真要實現如此夢想,只是厄運的開始。

錢財本身不具備任何意義,不過是購買權的象徵罷了。
但許多人根本不具備掌管如此大量錢財的能力,卻意外獲得如此鉅資,則下場肯定不會太好。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可以看到國外新聞指出,許多樂透得主長期以往反而窮困潦倒,比沒得獎還糟糕。

換句話說,金錢不過是個催化劑,讓具備管理財富的能力的人能更快速累積財富;反之,也讓無此能力之人加速進入人間煉獄。
金錢是中性的、工具的,問題均往往出在使用的人身上。

諷刺的是,那些妄想獲得大獎的人,從未有這層認知。
當然,更別提每筆樂透投資乘上中獎機率之後,其實都是註定賠錢的sense。

從宏觀來看,其實樂透得獎主要怎樣用他的錢,對社會均有正面效果。
但主觀看得獎主,卻非如此。

一個有對金錢的capability之人,即便窮困,也能達到富裕之境。如鋼鐵大王卡內基曾說過:「你可以拿走我的錢財、廠房,只要我的夥伴與我還在,我還是會成為鋼鐵大王!」(這句話僅憑我記憶,不保證百分百一致)

一個無此能力之人,即便或意外之大筆財富,也將打回原形,甚至更糟!

而此能力之培養只能靠自己的努力。

商學院那套千萬別多信。
有能力讓自己財務獨立的商學院教授已是鳳毛麟角,多數無此能力的教授,又能給出多少有用之智慧?

法學院的同學也須弄清楚,多數法律權利並非法律系教授所言那樣的理所當然。這些權利無不根基在資源與金錢之上!
先前高舉「言論自由」而頻放狂言的政治大學教授 — 莊國榮,在面臨失業壓力之下,還能奢談什麼言論自由?
沒有財務獨立之能力,就別妄想百分百的言論自由!
這是現實,而非市儈。

ps.我的母校有此號扭曲法律與哲學解釋人物,也是夠可笑的

2 replies on “樂透樂不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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